中嘉博创(000889):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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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情况如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本所律师验证,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下转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之签字盖章页)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盖章) 负责人: 张 楠 经办律师: 孙 平 姜静如 2025年6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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