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宝实(000595):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依法履行职权,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充分调 动公司董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 (一)董事包括内部董事、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 1.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 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含职工董事)。 2.独立董事是指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规定聘请的,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3.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 非独立董事。 (二)监事包括内部监事、外部监事。 1.内部监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 的公司员工兼任的监事(含职工监事)。 2.外部监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 监事。 第二条 薪酬管理机构 公司股东大会负责确定董事、监事年度薪酬方案,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进行考核,具体测算和兑现 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第三条 薪酬标准与发放 根据董事、监事的身份和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 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标准如下: (一)内部董事 以聘任合同的规定为基础,公司内部董事同时兼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标准依照公司制定的薪酬管理相关制 度执行。公司内部董事不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根据其在公 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由公司管理层对其进行考核后领取薪酬, 公司不再向内部董事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6万元/年(税前),按季发放。独立 董事参加规定的培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 以及按《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 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三)外部董事 在公司及控股、参股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外部董事不 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四)内部监事 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由公司管理层对其进行 考核后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五)外部监事 在公司及控股、参股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外部监事不 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第四条 薪酬调整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 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 要。针对公司专门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 在公司内外董事、监事的薪酬补充。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 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 形,公司不予发放年终奖励或津贴: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 形。 第七条 本制度没有规定或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拟订,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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