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联合(00203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5-25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上午09:30。网 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东路9号1号楼7层1号 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5.主持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文生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0人,代表股份236,989,72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76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220,450,4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58 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6人,代表股份16,539,249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80%。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 8人,代表股份21,682,1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5,142,923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2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6人, 代表股份16,539,2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80%。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 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534,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9%;反对38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625%;弃权7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26,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7.9001%;反对38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66%;弃权7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33%。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534,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79%;反对38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625%;弃权7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26,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7.9001%;反对38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66%;弃权7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33%。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578,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6%;反对3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438%;弃权7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71,1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1044%;反对3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23%;弃权7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33%。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69,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81%;反对5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263%;弃权8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61,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7.1373%;反对53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35%;弃权8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93%。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578,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4%;反对34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440%;弃权7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70,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1030%;反对34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36%;弃权7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33%。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保久安 防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55,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339%;反对35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6428%;弃权7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55,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0339%;反对35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28%;弃权7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33%。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989,6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80%;反对915,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3864%;弃权8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82,0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5.3875%;反对915,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33%;弃权8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93%。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578,4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4%;反对34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440%;弃权7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70,8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8.1030%;反对34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36%;弃权7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33%。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5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80,0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27%;反对53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277%;弃权7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72,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7.1880%;反对53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87%;弃权7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3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岭南(佛山)律师事务所律师欧阳娟芬、马锐到场见证本次 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广东岭南(佛山)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岭南(佛山)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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