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科技(002296):董事会换届选举

时间:2025年06月20日 21:21:36 中财网
原标题:辉煌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6 证券简称:辉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1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工作,结合董事会换届时点与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适宜度需要,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前换届选举。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拟提名李海鹰先生和谢春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谭宪才先生、王涛先生和周建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谭宪才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两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五名董事候选人逐项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公司将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董事,与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独立董事及三名独立董事,合计六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非职工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公司拟选举的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6月21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海鹰先生,1967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电气工程系信息处理显示与识别专业,本科学历,工程师。2001年10月至2004年2月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4年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曾荣获郑州市人民政府颁发的2003年度郑州市优秀企业厂长(董事长、经理)称号,并获得2005年郑州市“五一”劳动奖章。2009年4月被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等三单位评为“跨越式发展优秀人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海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96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5%,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谢春生先生,1969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重庆大学计算机系计算机软件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1年10月至2014年2月历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06年5月至今兼任河南辉煌软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4月至今任河南辉煌信通软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4月至2019年3月担任北京全路信通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春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1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9%,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谭宪才先生,汉族,1965年 2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5年-1990年任职于株洲市包装公司财务科,1990年-1999年任职于株洲市审计局、株洲审计师事务所,历任副科长、所长助理、所长,1999年-2001年任株洲大唐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兼主任会计师,2001年-2008年任湖南天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兼主任会计师,2009年初至10月任北京大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兼主任会计师。2009年10月至今,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总经理,2025年 5月至今任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兼任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未在辉煌科技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谭宪才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宪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王涛先生,汉族,196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电力自动化专业。历任:郑州工学院电机系工程师、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配网自动化事业部项目经理、北京浩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年8年8月兼任北京中电智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10月至今兼任北京启冠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 9月至今任北京博深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未在辉煌科技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现兼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王涛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3、周建民先生,汉族,1967年 10月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9年7月-2014年9月曾任北京大风车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8月-2022年12月兼任奇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北京金日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新华视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新华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北京五道口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北京五道口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大师工坊(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民生嘉合(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北京智联云上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经理、青岛五道口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中国智能交通系统(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境外)等职务。周建民先生未在辉煌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现兼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周建民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建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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