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000875):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6月 10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 2. 2025年 6月 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公司 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会董事 8人,实参会董事 6人。董事吕必波先生因公 无法出席,全权委托董事胡建东先生代为表决;董事邓哲非先生因公无法出席,全权委托董事杨玉峰先生代为表决。 4.公司董事长杨玉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聘任和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会议以 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和鲁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和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 和鲁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提名和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审议《关于投资建设梨树绿色甲醇创新示范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 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 梨树绿色甲醇创新示范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吉远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吉远(四平)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梨树绿色甲醇创新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49.20亿元,项目资 本金不低于总投资的20%,其余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资 本金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逐步注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拟投资建设梨树绿色甲醇创新示范项目的公告》(2025-046)。 (三)审议《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规定> 的议案》 会议以 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规定>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规定>的议案》 会议以 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 (五)审议《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会议以 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专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管理规定>的议案》 会议以 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管理规定>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管 理规定>的议案》 会议以 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管理规定>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修订<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用印及证照管理 实施规定>的议案》 会议以 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吉林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用印及证照管理实施规定>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会议以 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于 2025年 7月 8日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 7月 1日。 本次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有: 关于投资建设梨树绿色甲醇创新示范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2025-047)。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和鲁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和鲁先生简历 和鲁,男,1971年 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正 高级工程师。 历任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党委副书记、院长,党委书记、 院长、执行董事;中国联合重型燃气轮机技术有限公司办公室(董事 会办公室) 主任、党群工作部主任,科技管理部主任,副总工程师;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科技与创新部(军民融合办公室、重大科技专项办公室)处长,副总监;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科技与创新部(重大科技专项办公室)副主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性新兴产业部(重燃重大专项办公室、融合办公室)副主任。 和鲁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