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亨国际(605056):咸亨国际: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证券代码:605056 证券简称:咸亨国际 公告编号:2025-028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咸亨国际”)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及子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3.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4,613.65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153.6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460.0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15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7月15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387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子公司存在需要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人员工资、奖金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2、公司募投项目中若涉及境外采购业务,需使用外币等进行支付,受募集资金专户功能限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可先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正常推进,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在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相关经办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资金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自有资金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2、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根据募投项目分别建立明细台账及汇总表,按月汇总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 3、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按月统计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未置换的款项,提出置换付款申请,由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前期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等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中。 4、保荐机构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及子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是公司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等作出的合理决策,优化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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