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松发(603268):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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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20日 20:25:4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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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松发: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视同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第二章外汇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种类及规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
第五条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应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六条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在此基础上衍生的外币银行借款,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第七条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或者下属控股公司名义设立外汇衍生品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三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查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及交易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在相关临时公告或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第九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总体方案和额度需遵循《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的经营决策权限内,由董事会审议批准总体方案和额度后实施;如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则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总体方案和额度后方可进行。
第四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及操作流程
第十条公司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长或者董事长授权人士决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具体运作和管理事宜,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第十一条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外汇衍生品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12个月内衍生品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
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衍生品交易额度。
第十二条相关责任部门:
1、资金管理部:是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具体经办部门和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实施流程、监控外汇利率等市场行情、识别评估市场风险、资金筹集、拟定外汇交易策略及具体执行计划、编制交易方案、执行具体的衍生品交易,形成具体的管理报告,定期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提供涉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信息披露的相关信息资料。
2、采购部门及销售部门:是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基础业务协作部门,负责提供与未来收付汇相关的基础业务信息和资料。
3、财务管理部:负责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应的公司会计政策,确定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计量方法及核算标准,并协助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4、内部审计部门:为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事后审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管理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为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信息披露部门,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审核外汇衍生品交易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履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事项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实施信息披露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
1、资金管理部负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资金管理部应加强对货币汇率和与外币借款相关的各种利率变动趋势的研究与判断,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的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及时评估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敞口情况,针对汇率利率数据及结算货币等给予公司财务及业务指导,制定交易业务的年度预算计划,提出开展或中止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建议方案。
2、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订单进行外币付款预测,销售部门根据销售订单进行外币收款预测,将相关基础业务信息报送资金管理部。
3、资金管理部以稳健为原则,以防范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根据货币汇率和与外币银行借款相关的各种利率的变动趋势以及各金融机构报价信息,制订外汇风险管理方案、应急机制,制订外汇衍生品交易计划。在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内,经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同意后实施。
4、财务管理部及时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第五章信息隔离措施
第十四条参与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有关的信息。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不得由单人负责业务操作的全部流程。
第六章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
第十五条公司应采取以下风险评估和防范措施:
(一)防范资金风险,做好流动资金安排: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基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不会占用正常经营现金流外的额外资金;由于预测现金流发生偏差,将使用轧差交易,并及时预警相关公司,加强预测准确性;(二)预测汇率变动风险:根据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方案预测在汇率出现变动后的盈亏风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当汇率或利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资金管理部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总经理及董事长。
第十七条当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出现重大浮亏或者重大异常情况、外汇衍生品市场出现重大变化时,资金管理部应及时上报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交包括衍生品交易授权执行情况、衍生品交易头寸情况、风险评估结果、本期衍生品交易盈亏状况、止损限额执行情况等内容的风险分析报告,并随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应立即商讨应对措施,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应对策略,适时调整业务操作策略,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第七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信息披露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时披露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跟踪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执行进展和投资安全状况,如出现投资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第十九条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计划、交易资料、交割资料等业务档案由财务管理部负责保管,保管期限为至少10年。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抵触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由董事会及时修订。
第二十一条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亦需要遵守本制度。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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