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昕软件(688095):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证券代码:688095 证券简称:福昕软件 公告编号:2025-030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授予价格(含预留)由33.13元/股调整为32.83元/股;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授予价格由20.34元/股调整为20.04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了《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杨明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8月20日至2022年8月29日,公司内部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8月31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56)。 4、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9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58)。 5、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2023年10月20日,公司披露了《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公告》。 9、2024年6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10、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对归属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提请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2024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了《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归属结果公告》。2025年3月28日,公司披露了《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公告》。 11、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1、2024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8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林涵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8月7日至2024年8月16日,公司内部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年8月17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59)。 4、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8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61)。 5、2024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调整情况说明 (一)调整事由 2025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6月11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需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V 0 其中:P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0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鉴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33.13-0.3=32.83元/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0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鉴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0.34-0.3=20.04元/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授予价格的调整系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经全体监事讨论,监事会认为: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公司对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符合《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调整为32.83元/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为20.04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 1.公司本次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 2.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 3.本次调整尚需按照《管理办法》《股票激励计划》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