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中通客车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低于1亿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 月7日在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5-034)。 根据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 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2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047,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为1.02%,回购成交最高价为11元/股,最低价为10.55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人民币64,973,427元 (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 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 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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