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603529):爱玛科技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03529 证券简称:爱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3 转债代码:113666 转债简称:爱玛转债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5年5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4年11月24日至2025年5月23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共18名核查对象存在交易公司股票行为。经公司核查并根据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声明及承诺,其中17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行为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交易公司股票行为是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之前发生的,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此外,另有1名核查对象作为激励对象,在其内幕信息知情日期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与确认,其仅知悉公司拟筹划激励计划事项,未获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时间、详细方案及具体内容,知悉信息有限,其交易行为系其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做出的自行判断而独立作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和对相关法律法规不熟悉所致,其并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激励计划相关的信息或基于此建议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而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取消上述1名核查对象作为激励对象的资格,后期公司董事会亦将在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等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18名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登记,并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 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其中1名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出于审慎性原则决定取消涉及相关人员的激励对象资格。其他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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