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珠(600382):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持有公司股份42,30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近日收到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出具的《实施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告知其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416,12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 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944,08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72,04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5%;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各方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坚力、实际控制人张伟标与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深圳前海明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各方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与受让方明桥稳健优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的《股份转让后的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系公司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是√否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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