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ST高鸿(000851):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20日 17:46:59 中财网
原标题:*ST高鸿: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4年07月18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2024年07月 24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2024年08月07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3)、2024年08月15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08)、2024年09月28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34)、2024年10月11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8)、2024年12月04日披露了《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及已披露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4)、2024年12月21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55)、2025年01月24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2025年02月06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2025年02月22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2025年03月06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2025年03月13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2025年03月29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2025年04月16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2025年05月08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2025年06月06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中:
1.上诉人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王支行、原审被告贵州大唐高鸿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原审被告贵州大唐高鸿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黔01民初335号民事判决,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并出具了《民事裁定书》(案号:(2025)黔民终159号),主要内容如下: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诉请求缺乏充分依据,不能成立,依法予以驳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901.31元,由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判决。

除上述案件进展情况外,其他已披露案件目前均无重大进展,已披露案件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进展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诉人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王支行、原审被告贵州大唐高鸿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原审被告贵州大唐高鸿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次为终审判决、已生效,根据判决结果,公司后续面临被执行本金 177,094,967.00元及相关利息、罚息、复利。本诉讼将导致公司利润减少2,452.51万元,最终以公司实际偿还金额为准。

鉴于其他部分诉讼、仲裁案件正在庭审程序中或尚未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1.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黔民终159 号。

附件1: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表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0日

序 号收到通知/传票/裁 决书日期原告/申请人被告受理法院/ 仲裁机构案由列明的诉讼金额 (万元)案件进展
12024年9月27日贵阳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龙王支行贵州大唐高鸿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 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大唐 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大唐高鸿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贵州大唐高鸿 悠活置业有限公司)贵阳市中级 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 同18,345.8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贵 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已 作出《民事判决书》, 最终以公司实际偿还 为准。
22024年9月9日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 分行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唐高 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 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 同6,569.9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 案件已开庭审理并作 出一审判决,公司撤回 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后续执行涉及金额尚 无法完全确定,以公司 实际偿还为准。
32024年8月12日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东城 支行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大 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 区人民法院保理合同2,662.5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 京金融法院已作出二 审判决。
42024年10月9日广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京分行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唐高 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 区人民法院合同纠纷7,960.6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已向法院提交撤回 上诉申请。
52024年7月17日中国光大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 宣武支行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唐高 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 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 同15,211.5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 案件已开庭审理并作 出一审判决,后续执行 涉及金额尚无法完全 确定,以公司实际偿还 为准。
62024年7月10日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上地 支行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大 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 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 同10,106.8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 案件经北京金融法院 审查作出《民事裁定 书》,尚未开庭审理。
72024年6月19日天津中财商业保 理有限公司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苏高 鸿鼎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仲裁委 员会保理合同6,902.4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 玄武区人民法院作出 《执行裁定书》,最终 以公司实际偿还为准。
序 号收到通知/传票/裁 决书日期原告/申请人被告受理法院/ 仲裁机构案由列明的诉讼金额 (万元)案件进展
82023年12月6日北京旷视科技有 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大 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 区人民法院承揽合同1,240.0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 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 院已作出二审判决。
92024年8月5日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紫金分行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唐高 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 市玄武区人 民法院金融借款合 同5,000.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 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已 作出二审判决。
102025年3月12日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花园 路支行北京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大 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 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 同8,427.7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法 院已出具调解书,公司 未支付首期款项。
112025年3月12日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花园 路支行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 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 同16,030.5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法 院已出具调解书,公司 未支付首期款项。
122025年4月30日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 分行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唐高 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 市玄武区人 民法院金融借款合 同2,779.2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已向法院提交撤回 上诉申请。
132025年6月4日广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京分行江苏高鸿鼎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唐高 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 区人民法院金融借款合 同1,100.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已收到南京中院的 《民事裁定书》。
小计:102,337.28      
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0万元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共计18项1805.6613项已结案,涉案金额 1456.4万元;4项一审 审理中,涉案金额 190.75万元;1项一审 已判决、二审审理中, 涉案金额158.51万元。     
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0万元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共计34项6,336.5124项已结案,涉案金额 4157.5万元;4项一审 审理中,涉案金额 1183.92万元;4项二审 审理中,涉案金额 726.11万元;2项二审 已判决,涉案金额 268.98万元。     
小计:8142.17      
合计:110,479.45      
注:1、上表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2、此表已剔除前序进展公告中披露的已结案件。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