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002596):公司股东所持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20日 17:46:52 中财网
原标题:海南瑞泽: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5-031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拟被司法拍卖的标的为公司股东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集团”)所持有的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瑞泽”或“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002,742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31%,前述股份目前均处于被冻结、轮候冻结状态。
2、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情形。

3、本次司法拍卖不涉及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

4、本次拍卖事项处于公示阶段,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 6月 20日,公司收到大兴集团转来的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琼 9002执 1234号之一),以及公司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获悉,大兴集团持有的 15,002,742股海南瑞泽股份将被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时间:2025年 7月 21日 10时至 2025年 7月 22日 10时止(延时除外),拍卖平台: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拟被司法拍 卖的股份数 量(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拍卖时间拍卖人原因
大兴 集团15,002,742100%1.31%2025年 7月 21 日 10时至 2025 年 7月 22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海南省琼海 市人民法院债务 纠纷
上述司法拍卖是由于大兴集团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的债务纠纷。上述股份目前均处于被冻结、轮候冻结状态。

2、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累计被司法拍卖 数量(股)占其所持股 份比例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张海林123,660,00010.78%16,260,00013.15%1.42%
张仲芳113,586,0009.90%00%0%
注 1 冯活灵15,924,0001.39%00%0%
张艺林53,249,9004.64%00%0%
大兴集团15,002,7421.31%80,130,000注 2 84.23%6.98%
三亚厚德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414,2480.04%00%0%
合计321,836,89028.04%96,390,00029.95%8.40%
注1:冯活灵先生已逝世,其目前持有的公司15,924,000股股份由其配偶张仲芳女士继承,目前股份处于质押状态,暂未办理继承过户登记手续;
注2:本比例的计算基数为大兴集团8,013万股未被拍卖前的股份总数95,132,742股; 注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司法拍卖的是公司股东的自有财产,上述事项对公司治理及日常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21,836,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04%。若本次司法拍卖最终全部成交并完成过户,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306,834,1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74%,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且公司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均由实际控制人推荐或提名,因此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较高,且存在多笔质押逾期及被司法冻结的情况,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面临质押股份被平仓的风险或者被质押权人司法拍卖的风险,对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可能会造成较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拍卖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司法拍卖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等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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