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馨科技(002514):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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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20日 17:46:5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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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宝馨科技: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
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2
江苏
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江苏
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立青”)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8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 本次
质押
数量
(万股) | 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是否为
限售股
(如是,
注明限
售类型) | 是否
为补
充质
押 | 质押
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江苏
立青 | 是 | 50.00 | 0.26% | 0.07% | 是,首发
后限售
股 | 否 | 2025-06-19 | 办理解除
质押登记
手续之日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雨花支行 | 其他(增
信担保) |
合计 | - | 50.00 | 0.26% | 0.07% | - | - | - | - | - | - |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
质押数量
(万股) |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质押
起始日 | 质押解除
日期 | 质权人 |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
质押数量
(万股) |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质押
起始日 | 质押解除
日期 | 质权人 |
江苏立青 | 是 | 50.00 | 0.26% | 0.07% | 2025-03-20 | 2025-06-20 | 南京新华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合计 | - | 50.00 | 0.26% | 0.07% | - | - | -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宇宏”)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
比例 | 本次业务办
理前质押股
份数量
(万股) | 本次业务办
理后质押股
份数量
(万股)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 | | | | | | 已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数量(万股) | 占已质
押股份
比例 | 未质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数量(万股) | 占未质
押股份
比例 |
江苏
立青 | 19,370.1714 | 26.90% | 15,964.00 | 15,964.00 | 82.42% | 22.17% | 13,244.00 | 82.96% | 3,356.1714 | 98.53% |
南京
宇宏 | 261.8800 | 0.36% | 261.88 | 261.88 | 100% | 0.36% | 261.88 | 100.00% | 0 | 0 |
合计 | 19,632.0514 | 27.27% | 16,225.88 | 16,225.88 | 82.65% | 22.53% | 13,505.88 | 83.24% | 3,356.1714 | 98.53%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江苏立青本次股份质押是为公司子公司苏州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增信担保。
(2)江苏立青及南京宇宏质押股份中的 9,676万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9.29%,占公司总股本的 13.44%,对应融资余额23,17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包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为 13,194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67.21%,占公司总股本的 18.32%,对应融资余额 31,170万元,江苏立青及南京宇宏资信情况良好,具有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3)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江苏立青及南京宇宏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以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归还质押借款等措施应对风险。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立青集成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 99号港城大厦 1号楼 507室
法定代表人:张浙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 10月 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
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金属结构制造;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立青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5年3月31日/2025年1-3月
(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1,083,463,189.21 | 1,082,322,875.32 |
负债总额 | 171,508,863.59 | 180,188,863.59 |
营业收入 | 0 | 2,069,475.45 |
净利润 | -261,562.8 | -7,750,839.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 | / |
资产负债率 | 15.83% | 16.65% |
流动比率 | 2.32 | 2.2 |
项目 | 2025年3月31日/2025年1-3月
(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未经审计) |
速动比率 | 2.32 | 2.2 |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 /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立青当前各类借款总余额为 19,070万元,未来半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为 16,870万元,未来一年内需偿付的上述债务金额19,070万元。最近一年江苏立青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综合考虑江苏立青的自身资金实力、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等因素,目前江苏立青不存在相关偿债风险。
(2)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南京宇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大街 66号徐矿广场 A座 15楼 1501室和 1502室 法定代表人:蔡春雨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 9月 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南京宇宏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 2025年3月31日/2025年1-3月
(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0,977,288.31 | 20,977,388.31 |
负债总额 | 30,032,911.00 | 30,032,911.00 |
营业收入 | 0 | 0 |
净利润 | 0 | -9,052,395.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 | / |
项目 | 2025年3月31日/2025年1-3月
(未经审计)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未经审计) |
资产负债率 | 143.17% | 143.17% |
流动比率 | 0.000027 | 0.000027 |
速动比率 | 0.000027 | 0.000027 |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 /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最近一年南京宇宏不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不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综合考虑南京宇宏的自身资金实力、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信额度等因素,目前南京宇宏不存在相关偿债风险。
(3)本次股份质押融资资金的用途为履约担保,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4)江苏立青高比例质押的原因为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目前总体质押风险基本可控,不存在平仓风险。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其他质押物、质押展期、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
(5)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展,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立青及其关联方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并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作为被担保方,无需提供反担保等措施。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除此之外,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利益往来情况。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申请确认书;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江苏
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