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斯信息(68863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斯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年 4月 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05号),同意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斯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870,000股,并于 2023年 6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163,47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29,926,9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4806%,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3,543,0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194%。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名,为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24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限售股数量共计 1,634,8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00%。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5年 6月 30日起上市流通(因 2025年6月 28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如下: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的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63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数的比例为 1.00%,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6月 30日(因 2025年 6月 28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莱斯信息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持有人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莱斯信息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人对莱斯信息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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