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600926):杭州银行关于实施“杭银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十三次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20日 17:30:32 中财网
原标题:杭州银行:杭州银行关于实施“杭银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十三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5-049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可转债代码:110079 可转债简称:杭银转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杭银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第十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5年7月4日
?赎回价格:100.4932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7月7日
?最后交易日:2025年7月1日
截至2025年6月20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7月1日(“杭
银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7个交易日,2025年7月1日为“杭
银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5年7月4日
截至2025年6月20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7月4日(“杭
银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0个交易日,2025年7月4日为“杭
银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杭银转债”将自2025年7月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杭银转债”除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
续交易或按11.35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
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合计100.4932元/张)被强制
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杭银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实施转股或卖出
交易,以避免可能面临的投资损失。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有关规定,理性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根据《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自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26日期间,杭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
于“杭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1.35元/股的130%(含130%,即
不低于14.76元/股),已触发“杭银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杭银转债”的议
案》,决定行使“杭银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杭银转债”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赎回。

现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
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募集说明书》
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事项向全体“杭银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杭银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
约定如下:
1、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普通股股
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
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
未转股的可转债。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
公司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格计算。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
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
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
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
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交易规则,自2025年4月29
日至2025年5月26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
不低于“杭银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1.35元/股的130%(含130%,
即不低于14.76元/股),已触发“杭银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与赎回对象
本次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7月4日,赎回对象为2025年7
月4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杭银转债”的全部持
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4932元/张。

其中,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
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即1.8%;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息日:2025年3月
29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7月7日)止的实际日
历天数(算头不算尾)共计100天。

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8%×100/365=0.4932元
/张。

赎回价格=可转债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4932=
100.4932元/张。

(四)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按规定披露“杭银转债”赎回提示性
公告,通知“杭银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个交易日
(2025年7月7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杭
银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
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五)赎回款发放日:2025年7月7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
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
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减记持有人相应的“杭银转债”数额。已
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
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
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交易和转股
截至2025年6月20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7月1日(“杭
银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7个交易日,2025年7月1日为“杭
银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2025年7月1日收市后,“杭银转
债”将停止交易;
截至2025年6月20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7月4日(“杭
银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0个交易日,2025年7月4日为“杭
银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2025年7月4日收市后,“杭银转
债”将停止转股。

(七)摘牌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杭银转债”将自2025年7月7日
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八)关于投资者缴纳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
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杭银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
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即每张可转债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4932元(含税),实
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3946元(税后)。上述所得税将
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
税务部门缴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
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杭银转债”的居民企业,其债
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
币100.4932元(含税)。

3、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
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
局公告2021年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
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
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即每张可转债实际派发赎回金
额为人民币100.4932元。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5年6月20日收市后,距离2025年7月1
日(“杭银转债”最后交易日)仅剩7个交易日,2025年7月1
日为“杭银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距离2025年7月4日(“杭
银转债”最后转股日)仅剩10个交易日,2025年7月4日为“杭
银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特提醒“杭银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
期内转股或卖出。

(二)投资者持有的“杭银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
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
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2025年7月4日)收市后,未实施转
股的“杭银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并按照100.4932
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杭银转债”将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杭银转债”二级市场价格(2025年6月20
日收盘价为150.997元/张)与赎回价格(100.4932元/张)差异
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杭银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68号杭银大厦
邮政编码:310016
联系电话:0571-85151339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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