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晟环保(603165):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2%暨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5-050 转债代码:113676 转债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总股本2%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36元/股(含本数),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不低于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70)、《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0)。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36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88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6月19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663,94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72,622,828股的2.0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59元/股、最低价为10.7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604,282.8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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