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策橡胶(60304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06月20日 17:25:49 中财网
原标题:中策橡胶: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策橡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策橡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55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8,744.856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66,358,04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33,677,299.4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32,680,740.5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5年 5月 30日出具的“天健验〔2025〕12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方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调整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66,358,04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32,680,740.56元,低于《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鉴于上述情况,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等方式解决,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万元)调整前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绿色 5G数字工厂项 目318,753.37170,000.00
年产 2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载重轮胎生产 线项目85,000.0085,000.00
中策橡胶(建德)有限公司春秋厂区改 扩建及仓储配套项目——全钢子午线 轮胎车间 V建设项目84,000.0060,000.00
中策橡胶(天津)有限公司高端绿色轮 胎制造产业链提升改造项目85,400.0085,000.00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泰国增 资建设高性能子午胎项目118,400.0085,000.00
691,553.37485,000.00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并根据自身业务战略布局及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所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6月 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均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并根据自身业务战略布局及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所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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