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策橡胶(603049):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
时间:2025年06月20日 17:25:48 中财网 |
|
原标题:
中策橡胶: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49 证券简称:
中策橡胶 公告编号:2025-005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
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中策橡胶”)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净额为3,932,680,740.56元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或提供借款的形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5年2月26日,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中策橡胶”)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55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发行普通股(A股)87,448,56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6.5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66,358,04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3,677,299.4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32,680,740.56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审验,并于2025年5月30日出具了“天健验[2025]126”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万元) | 调整前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
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绿色5G数字工厂项
目 | 318,753.37 | 170,000.00 |
年产2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载重轮胎生产
线项目 | 85,000.00 | 85,000.00 |
中策橡胶(建德)有限公司春秋厂区改
扩建及仓储配套项目——全钢子午线
轮胎车间V建设项目 | 84,000.00 | 60,000.00 |
中策橡胶(天津)有限公司高端绿色轮
胎制造产业链提升改造项目 | 85,400.00 | 85,000.00 |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泰国增
资建设高性能子午胎项目 | 118,400.00 | 85,000.00 |
691,553.37 | 485,000.00 | |
三、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的相关情况公司募投项目“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绿色5G数字工厂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朝阳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橡胶”)。为了便于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向朝阳橡胶提供借款,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0万元(具体额度还应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募集资金存放过程中产生的收益,以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借款利率参考公司向银行取得同等期限贷款的成本协商确定,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实施完成之日止,资金可提前偿还。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2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载重轮胎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杭州中策清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策清泉”)。为了便于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向中策清泉提供借款,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268.07万元(具体额度还应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募集资金存放过程中产生的收益,以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借款利率参考公司向银行取得同等期限贷款的成本协商确定,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实施完成之日止,资金可提前偿还。
公司募投项目“
中策橡胶(建德)有限公司春秋厂区改扩建及仓储配套项目——全钢子午线轮胎车间V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
中策橡胶(建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策建德”)。为了便于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向中策建德提供借款,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具体额度还应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募集资金存放过程中产生的收益,以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借款利率参考公司向银行取得同等期限贷款的成本协商确定,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实施完成之日止,资金可提前偿还。
公司募投项目“
中策橡胶(天津)有限公司高端绿色轮胎制造产业链提升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
中策橡胶(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策天津”)。为了便于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向中策天津提供借款,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万元(具体额度还应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募集资金存放过程中产生的收益,以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借款利率参考公司向银行取得同等期限贷款的成本协商确定,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实施完成之日止,资金可提前偿还。
公司募投项目“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泰国增资建设高性能子午胎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
中策橡胶(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策泰国”)。
为了便于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85,000.00万元(具体金额还应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募集资金存放过程中产生的收益,以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及自有资金向中策泰国进行增资。增资前后公司均控制中策泰国100%股权。
四、本次增资和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朝阳橡胶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 | 2024年末/2024年
度 | 2025.3.31/2025年1-3月 |
总资产(万元) | 224,101.89 | 178,501.57 |
净资产(万元) | 46,045.61 | 45,700.67 |
营业收入(万元) | 37,367.70 | 24,883.80 |
净利润(万元) | 21,664.36 | -344.94 |
审计情况 | 经天健审计 | 未经审计 |
(二)中策清泉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 | 2024年末/2024年
度 | 2025.3.31/2025年1-3月 |
总资产(万元) | 321,616.65 | 337,981.54 |
净资产(万元) | 121,343.07 | 126,787.72 |
营业收入(万元) | 400,176.82 | 95,403.06 |
净利润(万元) | 16,836.49 | 5,444.65 |
审计情况 | 经天健审计 | 未经审计 |
(三)中策建德
| | |
| | |
| | |
| | |
| | |
项目 | 2024年末/2024年
度 | 2025.3.31/2025年1-3月 |
总资产(万元) | 429,247.10 | 458,762.07 |
净资产(万元) | 84,228.59 | 90,656.84 |
营业收入(万元) | 608,098.97 | 148,872.82 |
净利润(万元) | 17,351.77 | 6.428.25 |
审计情况 | 经天健审计 | 未经审计 |
(四)中策天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项目 | 2024年末/2024年
度 | 2025.3.31/2025年1-3月 |
总资产(万元) | 335,021.33 | 350,296.65 |
净资产(万元) | 82,784.40 | 80,405.39 |
营业收入(万元) | 180,159.18 | 46,045.45 |
净利润(万元) | 143.01 | -2,379.01 |
审计情况 | 经天健审计 | |
(五)中策泰国
| | |
项目 | 2024年末/2024年
度 | 2025.3.31/2025年1-3月 |
总资产(万元) | 1,007,161.85 | 990,648.43 |
净资产(万元) | 834,807.70 | 862,546.96 |
营业收入(万元) | 696,306.19 | 197,198.27 |
净利润(万元) | 155,208.19 | 34,123.83 |
审计情况 | 经天健审计 | |
五、本次增资和提供借款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各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募投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及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增资款及借款将存放于全资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进行有效监管。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增资和提供借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1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