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策橡胶(60304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策橡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策橡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55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8,744.856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66,358,04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33,677,299.4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32,680,740.5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于 2025年 5月 30日出具的“天健验〔2025〕126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方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书》及《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绿色 5G数字工厂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朝阳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阳橡胶”)。为了便于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向朝阳橡胶提供借款,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00万元(具体额度还应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募集资金存放过程中产生的收益,以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借款利率参考公司向银行取得同等期限贷款的成本协商确定,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实施完成之日止,资金可提前偿还。 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2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载重轮胎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杭州中策清泉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策清泉”)。为了便于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向中策清泉提供借款,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268.07万元(具体额度还应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募集资金存放过程中产生的收益,以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借款利率参考公司向银行取得同等期限贷款的成本协商确定,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实施完成之日止,资金可提前偿还。 公司募投项目“中策橡胶(建德)有限公司春秋厂区改扩建及仓储配套项目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策建德”)。为了便于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向中策建德提供借款,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8,000.00万元(具体额度还应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募集资金存放过程中产生的收益,以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借款利率参考公司向银行取得同等期限贷款的成本协商确定,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实施完成之日止,资金可提前偿还。 公司募投项目“中策橡胶(天津)有限公司高端绿色轮胎制造产业链提升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中策橡胶(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策天津”)。为了便于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向中策天津提供借款,借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5,000.00万元(具体额度还应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募集资金存放过程中产生的收益,以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借款利率参考公司向银行取得同等期限贷款的成本协商确定,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实施完成之日止,资金可提前偿还。 公司募投项目“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泰国增资建设高性能子午胎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中策橡胶(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策泰国”)。 为了便于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 85,000.00万元(具体金额还应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募集资金存放过程中产生的收益,以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及自有资金向中策泰国进行增资。增资前后公司均控制中策泰国 100%股权。 四、本次增资及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朝阳橡胶
六、本次增资及借款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增资款及借款将存放于全资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进行有效监管。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七、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6月 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增资和提供借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专项意见说明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