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稳健配置混合 (519690): 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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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20日 10:28:02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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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交银稳健配置混合 : 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五月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06年4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6】78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6月14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可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与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境外基础证券的发行人及境内外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风险。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容。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存托凭证,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存托凭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5年05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5年0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重要提示.............................................................. 1 一、绪言.............................................................. 4 二、释义.............................................................. 5 三、基金管理人........................................................ 9 四、基金托管人....................................................... 17 五、相关服务机构..................................................... 20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5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59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60 九、基金的转换....................................................... 72 十、基金的投资....................................................... 79 十一、基金的业绩..................................................... 90 十二、基金的财产..................................................... 92 十三、基金资产的估值................................................. 93 十四、基金收益与分配................................................. 99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101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04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105 十八、风险揭示...................................................... 111 十九、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118 二十、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120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35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44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146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48 二十五、备查文件.................................................... 149
一、绪言
《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 指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
金管理人 | 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或本基
金托管人 | 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合同 | 指《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
托管协议或本托管
协议 |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交银施罗德
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
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
募说明书 | 指《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及其更新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指《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指《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及其更新 |
法律法规 |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
《基金法》 | 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4年 6月 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
订 |
《销售办法》 | 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
的修订 |
《信息披露办法》 | 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
《流动性规定》 | 指中国证监会 2017年 8月 31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运作办法》 | 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
不时作出的修订 |
中国证监会 |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
构 |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
基金合同当事人 |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
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
人 |
个人投资者 | 指合法持有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中国证
监会批准的其他可以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
机构投资者 |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
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以及
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可以投资基金的机构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 | 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
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
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
理机构 |
投资人 |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合称 |
基金份额持有人 | 指依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
基金销售业务 | 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
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
销售机构 | 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
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
的机构,以及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
售服务业务的会员单位 |
会员单位 | 指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
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
注册登记业务 |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
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
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
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
份额登记机构 | 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份额登记机构为交银
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
基金账户 | 指份额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
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
基金交易账户 |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
买卖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
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中国证监会书面确
认的日期 |
基金合同终止日 |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按照基金合
同规定的程序终止基金合同的日期 |
基金募集期限 |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个月 |
存续期 |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
日/天 | 指公历日 |
月 | 指公历月 |
工作日、交易日 |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
T日 |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申请的开放日 |
T+n日 | 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
开放日 | 指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日期 |
交易时间 | 指开放日销售机构接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申
请的时间段 |
业务规则 | 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
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
册登记运作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
遵守 |
认购 | 指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
申购 |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
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
赎回 |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
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
场外或柜台 | 指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
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
场内或交易所 | 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
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场所 |
基金转换 |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的
公告在本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份额间的
转换行为 |
转托管 |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同一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
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变更的操作 |
巨额赎回 |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
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
总份额的 10%时 |
元 | 指人民币元 |
投资指令 |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
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 指投资人通过向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的销售机构在投资人指
定资金账户内自动扣款并于每期约定申购日提交申购申请
的一种投资方式 |
基金收益 |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
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
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
基金资产总值 |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
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
基金资产净值 |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
基金份额净值 | 指基金份额的资产净值 |
基金资产估值 |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
流动性受限资产 |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
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
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
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
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
指定媒介 |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
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
不可抗力 |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且在基
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
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
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
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
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张宏良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何佳妮
电话:(021)61055050
传真:(021)61055034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 股权比例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使用全
称或其简称“交通银
行”) | 65% |
施罗德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 30% |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
箱(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 5% |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张宏良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
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河南(郑州)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交银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兼任交银康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交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夏华龙先生,董事,博士,现任
交通银行选派子公司股权董事,历任
交通银行总行托管部基金业务部内控综合处副处长、资产委托高级经理、保险及养老金高级经理、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
交通银行总行养老金融部总经理。
胡晓晖女士,董事,学士,现任
交通银行总行董事会办公室资深专家,历任
交通银行总行授信管理部副处长、处长,苏州分行副行长、高级信贷执行官,总行授信管理部副总经理,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资深专家。
谢卫先生,董事,博士,高级经济师,第十、十一、十二届民盟中央委员、第十一、十二、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深专家,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历任中央财经大学教师,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助理研究员,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基金部副总经理,
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证券总部副总经理兼北方部总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总经理。
杜伟麒(Chris Durack)先生,董事,硕士。现任施罗德投资亚太区行政总裁。历任施罗德投资澳大利亚董事兼产品及分销主管、香港行政总裁兼亚太区机构业务主管、澳大利亚行政总裁兼亚太区联席主管等职。
章骏翔先生,副董事长,硕士,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持证人。现任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洲投资风险主管。历任渣打银行(香港)交易风险监控,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法国安盛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洲风险经理等职。
郝爱群女士,独立董事,学士。历任人民银行稽核司副处长、处长,合作司调研员,非银司副巡视员、副司长,银监会非银部副主任,银行监管一部副主任、巡视员,汇金公司派出董事。
张子学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兼任基金业协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委员。历任证监会办公厅副处长、上市公司监管部处长、行政处罚委员会专职委员、副主任审理员,兼任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
黎建强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育部长江学者讲座教授。现任香港大学工业工程系荣誉教授,亚洲风险及危机管理协会主席,兼任深交所上市的
中联重科集团独立非执行董事。历任香港城市大学管理科学讲座教授,湖南省政协委员并兼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林凯珊女士,监事,硕士。现任施罗德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内地及中国香港法律部主管。历任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牌科经理、的近律师行律师。
刘峥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历任
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管理培训生,
交通银行总行战略投资部高级投资并购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高级综合管理经理、副总经理。
黄伟峰先生,监事,硕士。现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高级专家。历任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行政督导、营销管理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部总经理助理、西部营销中心总经理、机构理财部(上海)总经理兼产品开发部总经理。
3、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袁庆伟女士,总经理,硕士。历任
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处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
交通银行总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资产托管部)副总裁、总裁,
交通银行总行金融机构部总经理、资产管理业务中心总裁等职务。
佘川女士,督察长,硕士,兼任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历任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发展部高级经理、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总监,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监察风控副总监、投资运营总监。
马俊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
交通银行总行投资管理部高级投资分析、副高级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研究总监、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周云康先生,首席信息官,硕士。历任
交通银行柳州分行电脑中心科员、软件开发科长、副经理、经理;
交通银行总行信息技术部(电脑部)主管、副处长;
交通银行总行软件开发中心副高级经理、高级经理;
交通银行总行
金融科技部高级经理;
交通银行总行营运与渠道部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芮晨先生:基金经理。内蒙古科技大学工学士。18年证券投资行业从业经验。
2007年至2009年任深圳尚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研究副总监,2009年至2013年任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投资经理,2013年至2014年任
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主办。2015年加入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权益部基金经理。曾任交银施罗德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05月18日至2020年07月14日)、交银施罗德数据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08月16日至2019年05月29日)的基金经理。现任交银施罗德科技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05月05日至今)、交银施罗德启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11月30日至今)、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03月25日至今)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李旭利先生(2006年06月14日至2007年07月03日);
郑拓先生(2007年07月04日至2009年08月20日);
李立先生(2009年08月21日至2010年12月30日);
华昕先生(2009年09月10日至2011年08月03日);
张科兵先生(2011年07月19日至2014年01月09日);
唐倩女士(2013年12月12日至2018年07月27日);
陈孜铎先生(2018年07月04日至2025年04月22日)。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袁庆伟(总经理)
马俊(副总经理)
王少成(权益部一级专家、基金经理)
于海颖(混合资产投资总监兼多元资产管理总监、基金经理)
王崇(权益投资副总监、权益部一级专家、基金经理)
马韬(研究总监)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监事会
是公司常设的监事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3)合规审核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察稽核制度进行检查评估;审查公司财务,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程序和运作流程进行合规性审议;对公司资产与基金资产的经营进行评估。
(4)风险控制委员会
作为总经理下设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及政策,制定灾难复原计划及紧急情况处理制度,确保公司风险控制符合标准,就潜在风险与相关部门协调,审阅公司审计报告及监察情况。
(5)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就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定期和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6)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防范及控制措施,组织执行,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汇总公司业务所有的风险信息,独立识别、评估各类风险,提出风险控制建议,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7)审计部
审计部负责按照公司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结合公司战略发展及管理目标,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适当性及运行的效果和效率进行独立评价,协助促进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完善,实现合规经营目标。
(8)内控合规及法律事务部
内控合规及法律事务部负责公司的法律、内控合规事务及协调实施信息披露事务,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评估并处理公司运营中发生的法律、内控合规及信息披露相关问题,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传达法规及监管要求。
(9)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体系,通过高管人员关于内控的明确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独立,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风险评估机制,通过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
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王小飞
联系电话:(021)6063 7103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
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业务处、证券保险业务处、理财信托业务处、全球业务处、养老金业务处、新兴业务处、客户服务与业务协同处、运营管理处、跨境与外包管理处、托管应用系统支持处、内控合规处等12个职能处室,在北京、上海、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共有员工30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
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存托业务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中国
建设银行已托管1387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
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
建设银行多次被《全球托管人》、 《财资》、《环球金融》杂志及《中国基金报》评选为“最佳托管银行”、连续多年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债)“优秀资产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上清所)“优秀托管银行”奖项、并先后荣获《亚洲银行家》颁发的2017年度“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2019年度“中国年度托管业务科技实施奖”、2021年度“中国最佳数字化资产托管银行”、以及 2020及2022年度“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大型银行)”奖项。2022年度,荣获《环球金融》 “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并作为唯一中资银行获得《财资》“中国最佳QFI托管银行”奖项。2023年度,荣获中国基金报“公募基金25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项。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
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检查,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
建设银行设有风险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指导。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1、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2、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及本公司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站及APP,下同)。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张宏良
成立时间:2005年8月4日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 fund001.com。
2、代销机构
(1)名称: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和平中路413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0519-80585939
传真:0519-89995170
联系人:蒋姣
客户服务电话:96005
网址:http://www.jnbank.com.cn
(2)名称: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范瑞波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季平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名称: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金煜
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111
联系人:张萍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6)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电话:(010)89936330
传真:(010)85230024
联系人:丰靖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7)名称: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
法定代表人:宋建明
联系电话:(0512)52909128
传真:(0512)52909122
联系人:黄晓
客户服务电话:962000
网址:www.csrcbank.com
(8)名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电话:(0769)22866254
传真:(0769)22866282
联系人:林培珊
客户服务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9)名称: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周慕冰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贺倩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10)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联系人:李晓鹏
客户服务电话:800-830-8003,400-830-8003
网址:www.gdb.com.cn
(11)名称: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许野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2)名称: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电话:(010)63639681
传真:(010)63639709
联系人:刘昭宇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13)名称: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21)63586210
传真:(021)63586215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电话:96528(上海地区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14)名称: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传真:(010)66226045
联系人:孔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5)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0755-22166574
传真:0755-82080406
联系人:赵杨
客服电话:95511-3或95501
网址:bank.pingan.com
(16)名称: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26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电话:(025)58587018
传真:(025)58587038
联系人:田春慧
客户服务电话:95319
网址:www.jsbchina.cn
(17)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8)名称: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庆春路46号
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
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电话:(0571)85108195、85120696
传真:(0571)86475527
联系人:严峻、夏帆
客户服务电话:96523
网址:www.hzbank.com.cn
(19)名称: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0)名称: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2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22层
法定代表人:廖宜建
电话:(021)38883888
传真:(021)23208550
联系人:徐逸帆
客户服务电话:95366
网址:www.hsbc.com.cn
(21)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 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22)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
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60838888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23)名称: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电话:(0755)88320851
联系人:胡芷境
客户服务电话:95532/400-600-8008
网址:www.ciccwm.com
(24)名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83574507
联系人:辛国政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5)名称: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电话:(021)33389888
联系人:李清怡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26)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7)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裙楼8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7802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郑舒丽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网址:www.pingan.com
(28)名称: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电话:0531-8960616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焦刚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29)名称: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0)名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31)名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5863719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刘爽
客户服务电话:956007
网址:www.jhzq.com.cn
(32)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毕明建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85679203
联系人:杨涵宇
网址:www.cicc.com.cn
(33)名称: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电话:(010)58328112
传真:(010)58328740
联系人:牟冲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34)名称: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匡婷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网址:www.cc168.com.cn
(35)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婧漪 贾鹏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36)名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蔡霆
客户服务电话: 956066
网址:www.ewww.com.cn
(37)名称: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1344
联系人:尹旭航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网址:www.cindasc.com
(38)名称: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坚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联系人:张煜
客户服务电话:95355、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39)名称: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电话:(010)58568235
传真:(010)58568062
联系人:黄恒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网址:www.crsec.com.cn
(40)名称: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19、22、23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60号开发区控股中心19、22、23层 法定代表人:崔洪军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www.ykzq.com
(41)名称: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华西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华西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电话:(028)86135991
传真:(028)86150400
联系人:周志茹
客户服务电话:95584
网址:www.hx168.com.cn
(42)名称: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25、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 B 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5832852
传真:(0755)25831718
联系人:崔国良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88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43)名称: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984
联系人:陈靖
客服电话:(020)95396
网址:www.gzs.com.cn
(44)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健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朱雅崴
服务热线 : 95521 / 4008888666
网址:www.gtht.com
(45)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霍达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婵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46)名称: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47)名称: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8728703
联系人:陈敏
客户服务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48)名称: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王勇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640
联系人:赵钦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网址:www.xmzq.cn
(49)名称: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
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 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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