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30120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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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19日 00:04:4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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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联特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武汉
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武汉
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联特科技
股票代码: 301205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园四路 37号 6号楼 2楼 203室 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园四路 37号 6号楼 2楼 203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数量减少(股权比例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5年 6月 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武汉
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联特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
联特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4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联特科技、上市公司 | 指 |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 5.00%
以下的权益变动行为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园四路 37号 6号楼 2楼 203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樊士彬 |
注册资本 | 1,622.71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MA4KXAW467 |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策划。(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2017年 12月 15日 至 2037年 12月 14日 |
通讯地址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南园四路 37号 6号楼 2楼 203室 |
2、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序号 | 合伙人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樊士彬 | 230.07 | 14.18% |
2 | 张健 | 277.90 | 17.13% |
3 | 李宁 | 25.20 | 1.55% |
4 | 王冰 | 37.80 | 2.33% |
5 | 龚婷 | 75.60 | 4.66% |
6 | 吴君毅 | 56.70 | 3.49% |
7 | 唐凯 | 50.40 | 3.11% |
8 | 涂阳波 | 37.80 | 2.33% |
9 | 胡定坤 | 37.80 | 2.33% |
10 | 关鹤林 | 37.80 | 2.33% |
11 | 刘世菊 | 37.80 | 2.33% |
12 | 彭峰 | 37.80 | 2.33% |
13 | 张庭 | 37.80 | 2.33% |
14 | 李凡 | 37.80 | 2.33% |
15 | 刘泽旭 | 37.80 | 2.33% |
16 | 林雪枫 | 37.80 | 2.33% |
17 | 丁凡 | 25.20 | 1.55% |
18 | 李萌 | 25.20 | 1.55% |
19 | 程国锦 | 18.90 | 1.16% |
20 | 黄国涛 | 18.90 | 1.16% |
21 | 杨辉 | 18.90 | 1.16% |
22 | 苏明龙 | 18.90 | 1.16% |
23 | 舒静 | 18.90 | 1.16% |
24 | 胡雅芳 | 18.90 | 1.16% |
25 | 宋晓 | 18.90 | 1.16% |
26 | 周志文 | 10.08 | 0.62% |
27 | 彭显旭 | 31.50 | 1.94% |
28 | 曹锋光 | 25.20 | 1.55% |
29 | 胡百泉 | 25.20 | 1.55% |
30 | 陈思索 | 12.68 | 0.78% |
31 | 孙燕梅 | 24.02 | 1.48% |
32 | 梁国涛 | 10.08 | 0.62% |
33 | 许怡 | 7.56 | 0.47% |
34 | 雷声 | 10.23 | 0.63% |
35 | 孙红波 | 11.94 | 0.74% |
36 | 李耀 | 8.53 | 0.53% |
37 | 刘海霞 | 6.82 | 0.42% |
38 | 邱金金 | 6.82 | 0.42% |
39 | 郑定瑞 | 5.12 | 0.32% |
40 | 龙作琎 | 6.82 | 0.42% |
41 | 谢建新 | 3.41 | 0.21% |
42 | 张作龙 | 5.46 | 0.34% |
43 | 王鹏 | 13.64 | 0.84% |
44 | 邓晨 | 20.46 | 1.26% |
45 | 谢翠林 | 10.23 | 0.63% |
46 | 刘婵丽 | 8.53 | 0.53% |
47 | 邓燕 | 8.53 | 0.53% |
48 | 许树良 | 68.20 | 4.20% |
49 | 陈奎 | 5.12 | 0.32% |
合计 | 1,622.71 | 100.00% | |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性别 | 公司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
国家居留权 |
樊士彬 | 男 | 执行事务合伙
人委派代表 | 中国 | 湖北武汉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基于合伙人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
联特科技部分无限售流通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的持股计划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内无增持
联特科技股份的计划安排,存在继续减持
联特科技股份的可能。
2、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进展情况
(1)2024年 9月 13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同创光通持有
联特科技股份 8,569,080股(占总股本比例 6.6046%),计划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
联特科技股份合计不超过378,497股(占总股本比例 0.2917%)。
(2)2024年 12月 24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同创光通于 2024年 10月 16日至 2024年 12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 378,400股,减持比例 0.2917%,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3)2025年 5月 14日,上市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同创光通持有
联特科技股份 8,190,680股(占总股本比例 6.3130%),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
联特科技股份合计不超过 1,703,500股(占总股本比例 1.3130%)。
(4)2025年 6月 9日,上市公司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同创光通于 2025年 6月 6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联特科技股份 663,200股,占总股本比例 0.5112%,本次权益变动后,同创光通持有
联特科技股份 7,527,480股,占总股本比例 5.8018%,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2025年 5月 14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同创光通持有公司股份 8,190,6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3130%。
本次权益变动后,同创光通持有公司股份 6,487,1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9998%。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同创光通于 2025年 6月 6日至 2025年 6月 18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703,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30%,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
价
(元) | 减持数
量
(股) | 减持比
例 | 股份
来源 |
同创
光通 | 集中竞价 | 2025年 6月 6日 | 72.6022 | 663,200 | 0.5112% |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持有的
股份及因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
方式取得的股
份 |
| | 2025年 6月 9日 | 77.0760 | 634,200 | 0.4888% | |
| 大宗交易 | 2025年 6月 17
日至 2025年 6月
18日 | 72.9023 | 406,100 | 0.3130% | |
合计 | 1,703,500 | 1.3130% | | | | |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同创光通 | 持有股份 | 8,190,680 | 6.3130% | 6,487,180 | 4.99998% |
| 其中: | | | |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8,190,680 | 6.3130% | 6,487,180 | 4.9999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四、 次权益变动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涉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事项。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第三、四节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的 6个月内无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监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联系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19号
联系人:肖明、许怡
联系电话:027-879202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名)
樊士彬
2025年 6月 19日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
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名)
樊士彬
2025年 6月 1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
龙湖街 19号 |
股票简称 | 联特科技 | 股票代码 | 301205 |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 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注册地 |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
南园四路37号6号楼2楼203
室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
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
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大宗交易)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股票
持股数量:8,190,680股
持股比例:6.3130 %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股票
变动数量:1,703,500股 变动比例:1.3130%
变动后持股数量:6,487,18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8%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 6月 6日-2025年 6月 18日
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个月
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个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买卖上市
公司股票 | 是□ 否√ | | |
(本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名)
樊士彬
2025年 6月 19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