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特科技(301205):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时间:2025年06月19日 00:04:40 中财网
原标题:联特科技: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05 证券简称:联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 金(有限合伙)、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 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5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持有公司股份 8,190,6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3130%)的股东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创光通”)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70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130%);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527,4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8017%)的股东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海成长同赢”)及一致行动人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同创”)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70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130%)。

公司于 2025年 6月 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同创光通于 2025年 6月 6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63,200股,占总股本比例 0.5112%,上述权益变动后,同创光通持有公司股份 7,527,480股,占总股本比例 5.8018%,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公司于 2025年 6月 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暨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南海成长同赢及一致行动人苏州同创于 2025年 6月 6日至 2025年 6月 1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4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8018%,上述权益变动后,南海成长同赢及一致行动人苏州同创合计持股比例由 5.8017%下降至 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近日,公司收到同创光通、南海成长同赢及一致行动人苏州同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同创光通、南海成长同赢及一致行动人苏州同创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
同创光通集中竞价2025年 6月 6日72.6022663,2000.5112
  2025年 6月 9日77.0760634,2000.4888
 大宗交易2025年 6月 17日至 2025年 6月 18日72.9023406,1000.3130
南海成长 同赢集中竞价2025 6 6 年 月 日至 2025年 6月 18日76.92851,132,8000.8731
苏州同创集中竞价2025年 6月 6日至 2025 6 18 年 月 日77.0752570,7000.4399
股东同创光通、南海成长同赢、苏州同创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取得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 例(%)
同创光 通合计持有股份8,190,6806.31306,487,1804.9999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190,6806.31306,487,1804.9999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南海成 长同赢合计持有股份5,005,2403.85783,872,4402.984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005,2403.85783,872,4402.9847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苏州同合计持有股份2,522,1801.94401,951,4801.504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522,1801.94401,951,4801.504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同创光通、南海成长同赢、苏州同创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上述股东关于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同创光通、南海成长同赢、苏州同创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和苏州同创同运同享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6月 19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