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康股份(301085):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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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19日 00:04:3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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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亚康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085 证券简称:
亚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恒茂益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恒茂益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茂益盛”)通过减持股份、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等原因导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近日,公司收到恒茂益盛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恒茂益盛于2025年6月19日、2025年5月6日、2022年11月25日至2023年11月30日期间,因减持股份、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等原因,其持股比例从10.32%降至4.99992%,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前 | | 减持后 | |
| | 股份数量
(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 比例 |
恒茂益盛 | 大宗交易(注1) | 8,252,914 | 10.32% | 7,317,914 | 9.15% |
| 集中竞价交易(注2) | 7,317,914 | 9.15% | 6,517,914 | 8.15% |
| 大宗交易(注3) | 6,517,914 | 8.15% | 5,067,914 | 6.33% |
注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累计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注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2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达到1%、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注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累计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2、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61.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起至2029年3月20日止。2023年9月27日至2023年10
月25日“
亚康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截至“
亚康转债”停止转股日,“
亚康转债”累计转换公司股份数量为 6,775,675股,公司股本变更为 86,775,675股,恒茂益盛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可转债转股前 | | 可转债转股后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恒茂益盛 | 5,067,914 | 6.33% | 5,067,914 | 5.84% |
3、恒茂益盛自2025年5月6日、2025年6月19日分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70,5100股、24,100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
数 | 占总
股本
比例 | 占剔除回购
专户后总股
本比例 |
恒茂益盛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5月6日 | 63.798 | 705,100 | 0.81% | 0.82% |
| | 2025年6月19日 | 56.83 | 24,100 | 0.03% | 0.03% |
注:上述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 股份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股份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占剔除回购
专户后总股
本比例 |
恒茂益盛 | 8,252,914 | 10.32% | 4,338,714 | 4.99992% | 5.03742%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比例情况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比例情况以公司总股本86,775,675股为基数计算。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控制权的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3、截至目前,恒茂益盛本次权益变动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该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恒茂益盛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