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康股份(30108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祥远至鸿、天佑永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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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19日 00:04:3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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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亚康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祥远至鸿、天佑永沣)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亚康股份
股票代码:30108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海口祥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后的名称为南京祥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水保东路3号2栋212室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水保东路3号2栋212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海口天佑永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变更后的名称为南京天佑永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水保东路3号2栋213室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水保东路3号2栋213室
一致行动人:徐江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南湖中园****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8号805室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减少(含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3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5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 1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释义项 | | 释义内容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祥
远至鸿 | 指 | 海口祥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后的名
称为南京祥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天
佑永沣 | 指 | 海口天佑永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后的名称
为南京天佑永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上市公司、亚康
股份 | 指 |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股数量减少、因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注:本报告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采取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海口祥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后的名称为南京祥
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徐清 |
成立时间 | 2016年11月04日 |
注册资本 | 7,6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222MA05LG528E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营业期限 | 2016-11-04至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
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水保东路3号2栋212室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水保东路3号2栋212室 |
2、合伙人构成及出资情况
序号 | 合伙人
姓名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在公司任职 |
1 | 徐清 | 普通合伙人 | 3,800 | 50.00% | 监事会主席、内审部门
负责人 |
2 | 徐平 | 有限合伙人 | 3,800 | 50.00% | 无 |
合计 | 7,600 | 100.00% | - | |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海口天佑永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后的名称为南京天
佑永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曹伟 |
成立时间 | 2016-11-07 |
注册资本 | 5,267.252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222MA05LG8F3D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营业期限 | 2016-11-07至2046-11-06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
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水保东路3号2栋213室 |
通讯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水保东路3号2栋213室 |
2、合伙人构成及出资情况
序号 | 合伙人
姓名 | 合伙人类型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出资比例 | 在公司任职 |
1 | 曹伟 | 普通合伙人 | 100 | 1.8985% |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
2 | 徐江 | 有限合伙人 | 5,167.252 | 98.1015% | 董事长 |
合计 | 5,267.252 | 100.00% | - | |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姓名:徐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2310041973********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南湖中园****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8号805室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任职情况:
任职单位 | 职务 |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上海倚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亚康石基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监事 |
北京中联润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天津康运德易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祥远至鸿股东徐清、徐平系徐江先生兄弟姐妹,徐江先生为天佑永沣的有限合伙人,三者为一致行动人,徐江先生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自身资金需要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股数量减少、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
划
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及部分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信息披露义务人祥远至鸿计划在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00,000 股;一致行动人天佑永沣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0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中天佑永沣已实施完毕,祥远至鸿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在未来 12个月内需要处置已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要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股数量减少、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义务人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 | 股份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股份数量
(股) | 占总股
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
专户后总股
本比例 |
徐江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2,596,478 | 40.75% | 32,596,478 | 37.56% | 37.85% |
祥远至鸿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9,518,698 | 11.90% | 9,436,898 | 10.88% | 10.96% |
天佑永沣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58,671 | 2.07% | 1,358,671 | 1.57% | 1.58% |
合计 | 43,773,847 | 54.72% | 43,392,047 | 50.00% | 50.38% |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比例情况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比例情况以公司当前总股本86,775,675股为基数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61.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起至2029年3月20日止。2023 年 9 月27 日至 2023 年10 月25 日“
亚康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截至“
亚康转债”停止转股日,“
亚康转债”累计转换公司股份数量为 6,775,675股,公司股本变更为 86,775,67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数量保持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股份性质 | 可转债转股前 | | 可转债转股后 |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徐江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2,596,478 | 40.75% | 32,596,478 | 37.56% |
祥远至鸿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518,698 | 11.90% | 9,518,698 | 10.97% |
天佑永沣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658,671 | 2.07% | 1,658,671 | 1.91% |
合计 | 43,773,847 | 54.72% | 43,773,847 | 50.44% | |
(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 8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9%(占剔除回购专户后总股本比例0.09%);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5%(占剔除回购专户后总股本比例0.35%)。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义务人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 | 股份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股份数量
(股) | 占总股
本比例 | 占剔除回购
专户后总股
本比例 |
徐江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2,596,478 | 40.75% | 32,596,478 | 37.56% | 37.85% |
祥远至鸿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9,518,698 | 11.90% | 9,436,898 | 10.88% | 10.96% |
天佑永沣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58,671 | 2.07% | 1,358,671 | 1.57% | 1.58% |
合计 | 43,773,847 | 54.72% | 43,392,047 | 50.00% | 50.38% |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比例情况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比例情况以公司当前总股本86,775,675股为基数计算。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
人 | 持股数量(股) | 冻结股份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
份比例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占剔除回
购专户后
总股本比
例 |
徐江 | 32,596,478 | 302,664 | 0.93% | 0.35% | 0.35% |
祥远至鸿 | 9,436,898 | 0 | 0.00% | 0.00% | 0.00% |
天佑永沣 | 1,358,671 | 0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43,392,047 | 302,664 | 0.69% | 0.35% | 0.35% |
除上述情形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备置于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海口祥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徐清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盖章)海口天佑永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曹伟
一致行动人(签字):
徐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 |
股票简称 | 亚康股份 | 股票代码 | 30108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海口祥远至鸿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变更后的名称
为南京祥远至鸿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海口天佑
永沣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变
更后的名称为南京天
佑永沣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册地 | 南京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 否□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东的一致行动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 否□
注: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的一致行动
人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
致行动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
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祥远至鸿持有9,518,698股,天佑永沣持有1,658,671
股,徐江持有32,596,478股
持股比例:祥远至鸿持股比例为 11.90%,天佑永沣持股比例为
2.07%,徐江持股比例为40.75%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
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祥远至鸿变动81,800股,天佑永沣变动300,000股,
徐江变动0股
变动比例:祥远至鸿未剔除回购专户变动比例为1.02%,剔除回
购专户变动比例为0.94%;天佑永沣未剔除回购专户变动比例为 | | |
| 0.50%,剔除回购专户变动比例为0.49%;徐江因被动稀释的变动
比例为未剔除回购专户变动比例为3.19%,剔除回购专户变动比
例为2.90%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 | 时间:2025年6月19日、2025年6月18日,2023年9月27
日至2023年11月30日
方式:集中竞价减持,被动稀释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来源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 是□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关于《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海口祥远至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徐清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盖章)海口天佑永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曹伟
一致行动人(签字):
徐江
年 月 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