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康股份(30108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恒茂益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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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19日 00:04:3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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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亚康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恒茂益盛)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亚康股份
股票代码:301085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恒茂益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科苑路18号3幢一层A701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科苑路18号3幢一层A701室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减少(含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释义项 | | 释义内容 |
信息披露义务人、恒茂
益盛 | 指 | 北京恒茂益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公司、上市公司、亚康
股份 | 指 |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股数量减少、因可
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注:本报告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采取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北京恒茂益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曹伟 |
成立时间 | 2016年11月04日 |
注册资本 | 1,310.005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222MA05LG6K10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营业期限 | 2016-11-04至2036-11-03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科苑路18号3幢一层A701室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经济开发区科苑路18号3幢一层A701室 |
2、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在公司任职 |
曹伟 | 普通合伙人 | 男 | 中国 | 否 | 董事会秘书、副总
经理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自身资金需要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股数量减少、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及部分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信息披露义务人恒茂益盛计划在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80,000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在未来12个月内需要处置已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要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股数量减少、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义务人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 | 股份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股份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占剔除回购
专户后总股
本比例 |
恒茂益盛 | 无限售条件
股份 | 8,252,914 | 10.32% | 4,306,414 | 4.99992% | 5.03742% |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比例情况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比例情况以公司总股本86,775,675股为基数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信息披露义
务人 | 减持方式 | 减持前 | | 减持后 |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恒茂益盛 | 大宗交易(注1) | 8,252,914 | 10.32% | 7,317,914 | 9.15% |
| 集中竞价交易(注2) | 7,317,914 | 9.15% | 6,517,914 | 8.15% |
| 大宗交易(注3) | 6,517,914 | 8.15% | 5,067,914 | 6.33% |
注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累计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注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2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达到1%、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注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累计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61.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起至2029年3月20日止。2023 年 9 月27 日至 2023 年10 月25 日“
亚康转债”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截至“
亚康转债”停止转股日,“
亚康转债”累计转换公司股份数量为 6,775,675股,公司股本变更为 86,775,67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数量保持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股份性质 | 可转债转股前 | | 可转债转股后 | |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恒茂益盛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5,067,914 | 6.33% | 5,067,914 | 5.84% |
(三)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 72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4%(占剔除回购专户后总股本比例0.8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义务人 | 减持方式 | 减持前 | | 减持后 | | |
| | 股份数量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份数量
(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占剔除回购
专户后总股
本比例 |
恒茂益盛 | 集中竞价
交易 | 5,067,914 | 5.88% | 4,338,714 | 4.99992% | 5.03742% |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备置于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恒茂益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曹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 |
股票简称 | 亚康股份 | 股票代码 | 30108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北京恒茂益盛企业
管理咨询中心(有限
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册地 | 北京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因大宗交易减持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持有8,252,914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为10.32%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3,914,200股
变动比例:未剔除回购专户变动比例为5.32008%,剔除回购专户
变动比例为5.28258%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
式 | 时间:2025年6月19日、2025年5月6日,2022年11月25日
至2023年11月30日
方式:集中竞价减持,被动稀释,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减持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
源 |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个月内继续
增持 | 是□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得批准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恒茂益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曹伟
年 月 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