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美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873044 证券简称:奥美森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8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6月18日以书面、电话、 电子邮件和/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龙晓斌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期限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请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并对提交会议的相关议案予以审议。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1-3月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1-3月财务报表,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阅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上的公告《2025年 1-3月审阅报告》(公告编号:2025-044)。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路、黄智妍、熊井春 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 2022年度财务报表信息进行更正,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内容出具了审核报告。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www.neeq.com.cn)上的公告《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和《2022年度财务报表信息更正的审核报告》(公告编号:2025-045)。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路、黄智妍、熊井春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奥美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6月 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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