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和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874693 证券简称:吉和昌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9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6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文超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都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公告编号:2025-091)。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叶贵明、艾新平、彭忠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武汉吉和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6月 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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