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畅科技(83422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时间:2025年06月19日 00:25:55 中财网
原标题:华畅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34221 证券简称:华畅科技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华畅科技(大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9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年6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帆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刘晓华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人。

董事郑伟因不在公司缺席,委托董事张伟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拟向银行贷款暨资产抵押、关联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保证公司2025 年资金流动性,增强资金保障能力,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2025 年拟向银行申请贷款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在办理授信过程中,公司拟以名下的不动产权(甘井子区凌秀路81号房地产和甘井子区凌秀路83号3层-7层房地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帆先生无偿为公司的该授信额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申请银行贷款的具体授信额度、时间及期限等情况以公司与银行正式签署的授信协议、贷款合同等生效法律文件为准。

张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公司授权张帆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借款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挂牌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下列交易时,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五)公司单方面获利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 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关联董事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华畅科技(大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华畅科技(大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6月 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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