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锴威特(688693):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时间:2025年06月19日 19:35:40 中财网
原标题:锴威特: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93 证券简称:锴威特 公告编号:2025-033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06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根据《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其他相关制度中有关监事、监事会相关的表述及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同时,《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二、《公司章程》修订及办理工商登记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以及其他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如条款编号变化、援引条款序号的相应调整。除前述修订和调整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章程生效后,公司原章程自动废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具体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等事项,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涉及的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如下表:

序号制度名称变更情况是否需要 股东会审议
1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
2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
4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
5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
6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
7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专项制度修订
8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9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
10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
1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1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1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1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
15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
16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修订
17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
18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修订
19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细则修订
20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
21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修订
2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修订
2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修订
2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制度修订
25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
26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修订
2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新制定
2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新制定
上述修订、制定的部分相关治理制度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部分相关治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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