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世食品(836826):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

时间:2025年06月19日 18:01:32 中财网
原标题:盖世食品: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836826 证券简称:盖世食品 公告编号:2025-091
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
(一)实际授予基本情况
1、授予日:2025年5月12日
2、登记日:2025年6月18日
3、授予数量:限制性股票35.00万股
4、授予人数:5人
5、授予价格:7.61元/股
6、股票来源: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
序 号姓名职务拟授予限制 性股票数量 (万股)实际授予限 制性股票数 量(万股)实际授予数 量占授予总 量的比例实际授予数量 占授予后总股 本的比例
1王晓华董事7.007.0020.00%0.05%
2张金虎董事7.007.0020.00%0.05%
3宋强董事7.007.0020.00%0.05%
4杨懿董事、董事会秘书7.007.0020.00%0.05%
5黄先锋财务负责人7.007.0020.00%0.05%
合计35.0035.00100.00%0.2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30%。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名单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
1王晓华董事
2张金虎董事
3宋强董事
4杨懿董事、董事会秘书
5黄先锋财务负责人
(三)本次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的差异说明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结果与拟授予情况不存在差异。

二、解除限售要求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限售期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的期间为限售期。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3、解除限售安排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而增加的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解除限售。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 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40%
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 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限 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考核年度为2025-2027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5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6.00亿元; 2、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00%。
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5、2026两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12.80亿元; 2、以2025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3.00%。
第三个 解除限售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5、2026、2027三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20.60亿; 2、以202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4.00%。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2
()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 分数S≥9796>S≥9089>S≥8079>S≥60S<60
评价标准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
个人解除限售比例100%100%80%60%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5年5月30日出具了《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5)第210C000155号),截至2025年5月23日止,公司已收到王晓华、张金虎、宋强、杨懿、黄先锋5名股权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266.35万元。

四、授予权益后对公司财务情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5年5月12日,经测算,本次激励计划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授予日):

授予数量 (万股)需摊销的总费用 (万元)2025年 (万元)2026年 (万元)2027年 (万元)2028年 (万元)
35.00215.2587.4586.1033.638.07
注:1、上述成本预测和摊销出于会计谨慎原则的考虑,未考虑所授予限制性股票未来未解除限售的情况。

2、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等因素有关。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4、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2025
公司 年员工持股计划于同日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
1,480,45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05%,全部来源于回购股份,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6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盖世食品: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2)。结合上述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非交易过户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类别变动前 本次变动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78,502,75255.87%1,830,45080,333,20257.17%
无限售条件股份62,013,06244.13%-1,830,45060,182,61242.83%
合计140,515,814100.00%0140,515,814100.00%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5)第210C000155号)。

盖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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