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00068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原标题:东北证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股票代码:000686.SZ 债券简称:21东北01 债券代码:149445.SZ 21东北03 149608.SZ 22东北01 149857.SZ 22东北C1 149959.SZ 22东北C2 148094.SZ 23东北C1 148246.SZ 23东北01 148512.SZ 24东北C1 148572.SZ 24东北C2 148658.SZ 24东北01 148704.SZ 24东北02 148808.SZ 24东北03 148846.SZ 24东北04 148966.SZ 24东北05 524007.SZ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年度) (2024年度) 发行人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2025年 6月 重要声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发行人”或“公司”)对外公布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东吴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吴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东吴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 录 重要声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3 第二节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10 第三节 发行人 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 11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5 第五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20 第六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重大变化、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22 第七节 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23 第八节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24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25 第十节 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 26 第十一节 其他情况 .................................................................................................................... 28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1东北 0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1东北 0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2东北 01”) 公司于 2017年 9月 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2017年 10月 17日召开的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债务融资及授权的议案》,对公司实施债务融资相关事宜及授权事项作出决议,决议有效期为自 2018年 1月 15日起 36个月。2020年 7月 29日,公司召开 2020年第十七次总裁办公会,通过公开发行不超过 80亿元的公司债券的决议。公司于 2020年 10月 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0年 12月 29日召开的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债务融资及授权的议案》,对公司实施债务融资相关事宜及授权事项作出决议,决议有效期为自 2021年 1月 15日起 36个月。 公司于 2021年 1月 1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50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8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2东北 C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2东北 C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3东北 C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4东北 C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4东北 C2”) 公司于 2020年 10月 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0年 12月29日召开的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债务融资及授权的议案》,对公司实施债务融资相关事宜及授权事项作出决议,决议有效期为自 2021年 1月 15日起 36个月。2021年 7月 14日,公司召开了 2021年第十三次总裁办公会,通过公开发行不超过 80亿元的次级公司债券的决议。 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074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含)80亿元的次级公司债券的注册。 (三)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3东北 0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4东北 0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24东北 0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24东北 0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以下简称:“24东北 0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以下简称:“24东北 05”) 公司于 2020年 10月 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0年 12月29日召开的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债务融资及授权的议案》,对公司实施债务融资相关事宜及授权事项作出决议,决议有效期为自 2021年 1月 15日起 36个月。2022年 9月 28日,公司召开了 2022年第 20次总裁办公会议,通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 公司于 2023年 4月 18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44号),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70亿元的公司债券的注册。 二、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21东北 01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21东北 01”、“21东北 03”、“22东北 01”、“22东北 C1”、“22东北 C2”、“23东北C1”、“23东北 01”、“24东北 C1”、“24东北 C2”、“24东北 01”、“24东北 02”、“24东北 03”、“24东北 04”及“24东北 05”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债券的受托管理职责,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了解发行人是否发生了应披露的重大事项,并监督了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发行人2024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中文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英文名称:Northeast Securities Co., Ltd. 3、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4、设立日期:1992年 7月 17日 5、注册资本:234,045.29万元 6、实缴资本:234,045.29万元 7、住所:长春市生态大街 6666号 8、邮编:130119 9、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董曼 电话:0431-85096806 传真:0431-85096816 10、所属行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属于 J67 资本市场服务行业。 11、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业务。 1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664275090B 13、股票上市情况: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股票代码:000686 14、信息披露报刊名称: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15、互联网网址:www.nesc.cn 16、电子信箱:000686@nesc.cn 二、发行人 2024年度经营情况 (一)公司 2024年经营情况概述 2024年,公司坚持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立足主责主业、聚焦高质量发展、加强战略引领、把握市场机遇,持续深化财富管理转型,强化投研能力建设,巩固优势业务创收能力,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有效应对市场波动及风险挑战,保持安全、稳健、高质量发展,实现经营业绩同比较好提升。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5.05亿元,同比增长 0.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74亿元,同比增长 30.70%,利润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动;截至 2024年末,公司总资产为 890.26亿元,同比增长 6.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191.18亿元,同比增长 3.46%。 (二)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公司依托齐全的业务资质,主要从事的业务包括财富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投资与销售交易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 1、财富管理业务 2024年,我国居民财富总量不断增长、财富管理需求持续攀升,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积极践行社会财富“管理者”的使命担当,全面推进财富管理业务转型,聚焦客群资源积累和客户结构优化,切实加强资产配置服务能力,客户规模和交易量实现增长,两融业务规模市场份额稳步提升,代销金融产品保有规模持续增长,期货业务客户数量及权益同比增加,财富管理业务发展取得长足进步。 2、投资银行业务 2024年,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积极识别和应对市场重大变化,立足“上市公司和中小创新企业”的客户定位,持续聚焦北交所业务发展战略,拓宽优质项目资源,围绕上市公司打造综合服务体系,挖掘新业务品类,提升多元化创收能力。 3、投资与销售交易业务 2024年,公司权益自营业务严控投资风险,保持稳健操作,加快推进多元业务布局,积极应对市场波动,衍生品投资业务实现较好盈利;固定收益业务准确把握债市投资机遇,取得较好投资回报;股转做市业务规模保持行业前列;另类投资业务着力推动投资项目顺利落地,做好存量项目退出;研究咨询业务积极拓展服务模式,不断挖掘新业务增长点。 4、资产管理业务 2024年,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产品创设及策略创新高效有序,销售渠道多方位拓展,产品业绩位居同类前列,业务收入再创新高,行业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管理产品数量及规模均保持增长,产品布局持续完善,投研能力有效实现价值转化;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积极推进存量投资项目投后管理和退出工作。 三、发行人 2024年度财务状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股
单位:元
单位:元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1年 4月 9日,发行人完成发行人民币 36.60亿元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21东北 01”,债券代码为 149445。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4月 9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021年 8月 20日,发行人完成发行人民币 25.00亿元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21东北 03”,债券代码为 149608。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8月 20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022年 3月 25日,发行人完成发行人民币 18.40亿元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22东北 01”,债券代码为 149857。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3月 25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022年 6月 24日,发行人完成发行人民币 15.50亿元次级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22东北 C1”,债券代码为 149959。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6月 24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022年 10月 21日,发行人完成发行人民币 20.00亿元次级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22东北 C2”,债券代码为 148094。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 10月 21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023年 4月 14日,发行人完成发行人民币 20.00亿元次级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23东北 C1”,债券代码为 148246。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4月 14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023年 11月 17日,发行人完成发行人民币 23.80亿元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23东北 01”,债券代码为 148512。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11月 17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024年 1月 19日,发行人完成发行人民币 15.00亿元次级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24东北 C1”,债券代码为 148572。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 2024年 1月 19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024年 3月 22日,发行人完成发行人民币 9.40亿元次级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24东北 C2”,债券代码为 148658。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 2024年 3月 22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024年 4月 19日,发行人完成发行人民币 6.70亿元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24东北 01”,债券代码为 148704。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 2024年 4月 19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024年 7月 12日,发行人完成发行人民币 4.30亿元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24东北 02”,债券代码为 148808。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 2024年 7月 12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024年 8月 9日,发行人完成发行人民币 8.00亿元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24东北 03”,债券代码为 148846。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 2024年 8月 12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024年 10月 24日,发行人完成发行人民币 4.80亿元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24东北 04”,债券代码为 148966。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 2024年 10月 24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024年 11月 14日,发行人完成发行人民币 12.00亿元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为“24东北 05”,债券代码为 524007。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 2024年 11月 14日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21东北 01”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调整公司债务结构,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2、“21东北 03”的募集资金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3、“22东北 01”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调整公司债务结构,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4、“22东北 C1”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调整债务结构,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5、“22东北 C2”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调整债务结构,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6、“23东北 C1”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调整债务结构,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7、“23东北 01”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8、“24东北 C1”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调整债务结构,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9、“24东北 C2”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调整债务结构,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10、“24东北 01”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11、“24东北 02”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12、“24东北 03”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13、“24东北 04”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14、“24东北 05”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上述债券的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未发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调整情况;2024年内,公司募集资金未进行临时补流,未发生过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21东北 01”、“21东北 03”、“22东北 01”、“22东北 C1”、“22东北 C2”、“23东北C1”、“23东北 01”、“24东北 C1”、“24东北 C2”、“24东北 01”、“24东北 02”、“24东北 03”、“24东北 04”及“24东北 05”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募集资金专户运作正常。 1、“21东北 01”专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净月潭支行 银行账户:0129012200000256 2、“21东北 03”专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净月潭支行 银行账户:0129012200000256 3、“22东北 01”专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净月潭支行 银行账户:0129012200000256 4、“22东北 C1”专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净月潭支行 银行账户:0129012200000415 5、“22东北 C2”专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净月潭支行 银行账户:0129012200000485 6、“23东北 C1”专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净月潭支行 银行账户:8913402328000001 7、“23东北 01”专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银行账户:8113601012600316605 8、“24东北 C1”专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07179901040025086 9、“24东北 C2”专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07179901040025243 10、“24东北 01”专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银行账号:61010078801000009810 11、“24东北 02”专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银行账号:581020100101226682 12、“24东北 03”专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银行账号:581020100101226930 13、“24东北 04”专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银行账号:61010078801000010341 14、“24东北 05”专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春汽车厂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62066497573 第五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公司负债结构 截至 2024年末,公司有息债务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本受托管理报告批准报出日,发行人债务不存在逾期情况。 三、偿债意愿分析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运作规范,具有广泛的融资渠道和较强的融资能力,为各项债务提供了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2024年,发行人到期有息债务本金和利息全部按期全额兑付,不存在逾期债务,发行人偿债意愿正常。 四、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作为较早上市的证券公司,始终坚持稳中求进、诚信经营,以良好的企业声誉获得了债权人的充分信赖与广泛支持,具有相对充足的资金补充渠道,通过不断优化资本结构与资金运营能力,有效满足各项业务开展的资金需求。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5.05亿元,同比增长 0.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74亿元,同比增长 30.70%。 公司负债主要由应付短期融资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代理买卖证券款、公司负债总额为 436.86亿元。2024年末,公司货币资金(扣除客户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等高流动性资产分别为 47.62亿元、336.18亿元,货币资金(扣除客户存款)及交易性金融资产之和占总资产的比重达 43.11%。 2024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9.05%,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均为 2.00倍。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为 2.28倍,公司资产以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流动性较强的资产为主,流动比率维持在适中水平。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拥有较高的市场声誉,可以利用国家允许的多种融资渠道融入资金。同时,公司与各主要商业银行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为公司通过同业拆借市场及时融入资金提供了有力保障。此外,公司还可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等监管机构允许的融资渠道融入资金,因此公司整体偿债能力较高,违约风险较低。 五、最新主体信用评级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年 6月出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5〕4355号),维持东北证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23东北 01”、“24东北 01”、“24东北 02”、“24东北 03”、“24东北 04”、“24东北 05”债项信用等级为AAA;维持“22东北 C1”、“22东北 C2”、“23东北 C1”、“24东北 C1”、“24东北 C2”债项信用等级为 AA+。 第六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重大变化、执行 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21东北 01”、“21东北 03”、“22东北 01”、“22东北 C1”、“22东北 C2”、“23东北 C1”、“23东北 01”、“24东北 C1”、“24东北 C2”、“24东北 01”、“24东北 02”、“24东北 03”、“24东北 04”及“24东北05”均无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募集说明书所作约定,发行人为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受托管理人监督管理、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形成了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截至 2024年末,发行人经营稳健,偿债能力较好,存续债券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均未发生变更并得到有效执行。发行人信用记录良好,各项风险监管指标均满足相关要求,外部融资渠道畅通,未发现公司不按约定执行偿债保障措施,拒不执行偿债保障措施的情形。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一致,均未发生变更。 第七节 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2024年度,“21东北 01”的兑付日为 2024年 4月 9日;“21东北 03”的兑付日为 2024年 8月 20日;“22东北 01”的付息日为 2024年 3月 25日;“22东北 C1”的付息日为 2024年 6月 24日;“22东北 C2”的付息日为 2024年 10月 21日;“23东北 C1”的付息日为 2024年 4月 15日;“23东北 01”的付息日为 2024年 11月 18日,受托管理人及时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督促发行人提前准备利息资金,公司已按时完成上述债券 2024年度本息兑付工作。 “24东北 C1”于 2024年 1月 19日发行;“24东北 C2”于 2024年 3月 22日发行;“24东北 01”于 2024年 4月 19日发行;“24东北 02”于 2024年 7月 12日发行;“24东北 03”于 2024年 8月 9日发行;“24东北 04”于 2024年 10月 24日发行;“24东北 05”于 2024年 11月 14日发行。2024年内,上述债券暂未涉及债券本息兑付事项。 2024年内上述债券均不存在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 第八节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 执行情况 2024年度,未发现发行人存在对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应由其承担的其他义务不予履行的情况。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节 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一、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拟出售公司股权 2024年 3月 27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关于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告知函》,获悉亚泰集团拟将持有的公司 20.81%股份出售给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集团”),拟将持有的公司 9%股份出售给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市金控”)。2024年 3月27日,亚泰集团分别与长发集团和长春市金控签署《意向协议》,公司于 2024年 3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针对发行人上述相关事宜,受托管理人于 2024年 4月 3日出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二、发行人诉讼进展事项 2021年 5月 19日,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敦化农商行”)以公司作为“东北证券长盈 4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在该产品设立、募集和存续过程中未履行管理人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导致敦化农商行遭受重大损失为由,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2024年 4月 16日,公司收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吉民终 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1.撤销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吉 01民初 958号民事判决;2.驳回吉林敦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2024年 11月8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的应诉通知书,敦化农商行不服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4年 4月 16日作出的民事裁定,向最高院申请再审。 公司分别于 2024年 4月 18日和 2024年 11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披露,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一切正常。 针对发行人上述相关事宜,受托管理人于 2024年 4月 24日、2024年 11月13日出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第十一节 其他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 2016年 9月 9日,经东北证券第八届董事会 2016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8亿元人民币(含 8亿元人民币)的净资本担保承诺。 2018年 12月 25日,经东北证券第九届董事会 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金额调整为不超过 3亿元人民币。 2024年 12月 30日,经东北证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将对东证融汇净资本担保承诺额度由 3亿元人民币(含 3亿元人民币)调减至 1亿元人民币(含 1亿元人民币)。上述调整自 2025年 2月 6日起正式生效。 除此之外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二、资产受限情况 截至 2024年末,东北证券持有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具体参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五、(一)货币资金、(八)金融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相关内容。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质押、被查封、冻结、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才能变现、无法变现、无法用于抵偿债务的情况和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况和安排,也不存在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情况。 三、新增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24年,发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要求披露的涉案金额超过 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024年度不存在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未披露事项。 东吴证券作为发行人“21东北 01”、“21东北 03”、“22东北 01”、“22东北 C1”、“22东北 C2”、“23东北 C1”、“23东北 01”、“24东北 C1”、“24东北 C2”、“24东北 01”、“24东北 02”、“24东北 03”、“24东北04”及“24东北 05”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