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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化股份(30061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时间:2025年06月18日 19:26:02 中财网
原标题:晨化股份: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5.50元/股(含本数)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5.30元/股(含本数)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6月26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方案概述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50元/股(含)。本次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及2025年5月1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及回购股份进展等相关公告。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5年4月1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公司于 2025年 5月 13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现有公司总股本215,007,9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分配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3,001,596.00元,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849,4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5,007,98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849,400股后的 214,158,5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2,831,71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42,831,716元/215,007,980股×10股=1.992098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0.1992098元。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三、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说明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15.5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30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15.50元/股-0.1992098元/股≈15.30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2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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