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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30066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6月18日 19:25:54 中财网
原标题:鹏鹞环保: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64 证券简称:鹏鹞环保 公告编号:2025-025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8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上午9:15-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宜兴市高塍镇工业集中区赛特大道25号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鹏鹞。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17,759,8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7276%。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3人,代表股份6,23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09%。

合计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9人,代表股份223,992,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786%。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的股东(下称“中小股东”)225人,代表股份6,32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3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部分董事、监事在线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提案1.00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22,35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94%;反对1,54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76%;弃权9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86,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195%;反对1,54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575%;弃权9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3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2.00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22,2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71%;反对1,69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46%;弃权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91,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187%;反对1,69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298%;弃权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1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3.00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222,46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82%;反对1,485,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4%;弃权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95,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481%;反对1,485,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003%;弃权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1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4.00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22,2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71%;反对1,69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46%;弃权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91,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187%;反对1,69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298%;弃权4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1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5.00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2,45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19%;反对1,501,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01%;弃权4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1,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251%;反对1,501,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391%;弃权4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5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6.00 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2,04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83%;反对1,533,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46%;弃权4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70,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204%;反对1,533,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500%;弃权4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9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7.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2,055,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49%;反对1,8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7%;弃权9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8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552%;反对1,8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076%;弃权9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7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8.00 关于监事薪酬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2,04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14%;反对1,8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7%;弃权10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37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319%;反对1,8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076%;弃权10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0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9.00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2,45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51%;反对1,490,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52%;弃权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89,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7390%;反对1,490,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652%;弃权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0.00 关于2025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2,388,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38%;反对1,56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65%;弃权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1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295%;反对1,56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6746%;弃权4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1.00 关于2025年度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2,365,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36%;反对1,57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45%;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9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674%;反对1,57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577%;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4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2.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2,44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105%;反对1,493,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70%;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78,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745%;反对1,493,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269%;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8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13.01 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22,4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95%;反对1,520,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86%;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54,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854%;反对1,520,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396%;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4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3.02 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22,4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000%;反对1,520,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86%;弃权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55,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2012%;反对1,520,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396%;弃权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9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3.03 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222,4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95%;反对1,520,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86%;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54,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854%;反对1,520,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396%;弃权4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4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3.04 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22,4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71%;反对1,521,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93%;弃权5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48,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000%;反对1,521,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634%;弃权5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6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3.05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22,385,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25%;反对1,5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39%;弃权5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1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5837%;反对1,5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797%;弃权5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6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3.06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22,329,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75%;反对1,5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39%;弃权10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6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980%;反对1,55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5797%;弃权10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2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3.07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22,40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22%;反对1,53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42%;弃权5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3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261%;反对1,532,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373%;弃权5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6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3.08 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222,4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82%;反对1,520,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86%;弃权5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51,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396%;反对1,520,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0396%;弃权5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0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14.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鹏鹞先生、王春林先生、蒋永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4.01 选举王鹏鹞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8,256,213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86,363股。

表决结果:王鹏鹞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2 选举王春林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8,255,200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85,350股。

表决结果:王春林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03 选举蒋永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8,455,197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85,347股。

表决结果:蒋永军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15.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陈易平先生、朱和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5.01 选举陈易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7,806,301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36,451股。

表决结果:陈易平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02 选举朱和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18,455,190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85,340股。

表决结果:朱和平先生当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鲁玮雯、司马臻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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