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飞生物(30012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6月18日 19:25:52 中财网
原标题:智飞生物: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22 证券简称:智飞生物 公告编号:2025-32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 时间:
现场会议:2025年6月18日(星期三)10:00;
网络投票:2025年6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9:15-15:00; (2) 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金源路9号重庆君豪大饭店;
(3) 会议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仁生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449,734,3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562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10,508,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746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2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9,225,5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16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93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3,760,8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535,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2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9,225,5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161%。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7,743,4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7%;反对1,778,4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7%;弃权212,3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769,9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52%;反对 1,778,4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71%;弃权212,3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7%。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7,737,8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3%;反对1,736,9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8%;弃权259,4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764,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13%;反对 1,736,9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82%;弃权259,4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5%。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7,736,8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22%;反对1,735,05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7%;弃权262,3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763,3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06%;反对 1,735,0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69%;弃权262,3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5%。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7,720,0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11%;反对1,778,8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7%;弃权235,4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746,5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89%;反对 1,778,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73%;弃权235,4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8%。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7,711,2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05%;反对1,765,2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8%;弃权257,8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737,7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27%;反对 1,765,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79%;弃权257,8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4%。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 2025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6,454,64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38%;反对3,101,2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9%;弃权17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481,1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187%;反对 3,101,2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72%;弃权17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1%。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5,238,0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99%;反对4,218,4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0%;弃权277,8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9,264,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724%;反对 4,218,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43%;弃权277,8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33%。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7,780,50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2%;反对1,810,9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9%;弃权1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807,0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409%;反对 1,810,9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97%;弃权1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4%。

本议案获得通过。

9、逐项表决《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9.01审议《投融资及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4,857,9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841%;反对 24,691,1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31%;弃权185,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84,4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6960%;反对 24,691,1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752%;弃权 185,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9%。

本议案获得通过。

9.02审议《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4,899,0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869%;反对 24,648,93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02%;弃权18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925,5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246%;反对 24,648,9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458%;弃权 18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6%。

本议案获得通过。

9.03审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4,890,6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863%;反对 24,603,9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971%;弃权239,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917,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187%;反对 24,603,9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145%;弃权 239,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8%。

本议案获得通过。

9.04审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47,597,35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6%;反对1,973,3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1%;弃权163,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9,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1,623,8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35%;反对 1,973,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726%;弃权163,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9,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8%。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树、王欣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6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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