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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燃气(605368):蓝天燃气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时间:2025年06月18日 19:05:33 中财网
原标题:蓝天燃气:蓝天燃气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5-038
债券代码:111017 债券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控股股东蓝天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李新华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52,910,384股,占公司总股本714,634,963股的49.38%。

?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蓝天集团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择机增持公司A股股份。蓝天集团拟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不超过
15,000万元,且增持数量不超过目前总股本的2%。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 
增持主体身份控股股东或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________
持股数量306,150,384股
持股比例 (占总股本)42.84%
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 增持主体是否披露增持 计划?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 ?否
  
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 主体是否存在减持情况?是 ?否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李新华46,760,0006.54%李新华为蓝天集团的实 际控制人
 合计46,760,0006.54%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主体名称河南蓝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 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拟增持股份种类蓝天燃气A股股份
拟增持股份方式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公司A股股份。
拟增持股份金额10,000万元~15,000万元
拟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蓝天集团将根据对公司股票价 值判断及二级市场波动情况,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自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综合考虑市场波动、 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蓝天集团将根据资本市场整 体趋势执行本次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 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本次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 顺延实施。
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增持专项贷款。蓝天集团已取得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 诺向蓝天集团提供不超过1.35亿元的股票增持专项贷 款,贷款期限3年。
拟增持主体承诺蓝天集团承诺:本次增持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 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等。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增持计划是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是 ?否
四、其他说明
(一)蓝天集团实施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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