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I.CN 中财网

[担保]东方雨虹(00227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18日 19:03:52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雨虹: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5-058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1、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济南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中信银行济南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东方雨虹”)在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2、公司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扬州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公司为苏州银行扬州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虹石(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石新材料”)之间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债务人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折合人民币1,500万元。

3、公司与苏州银行扬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苏州银行扬州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虹石新材料之间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债务人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折合人民币3,500万元。

4、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青岛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北京银行青岛分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东方雨虹”)之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前述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

5、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唐山丰南支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建行唐山丰南支行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技术公司”)之间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前述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

6、公司于2023年7月8日披露《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其中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广州壁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德爱威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孚达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虹毅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华砂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青耕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天鼎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卧牛山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炀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雨虹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广州东方雨虹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联合子公司”)以其共有的土地使用权为抵押财产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签署《抵押合同》,联合子公司为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与广州东方雨虹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东方雨虹”)之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同时,根据前述主合同约定,联合子公司名下项目在建工程在满足抵押条件后须追加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近日,联合子公司以其共有的在建工程为抵押财产分别与民生银行广州分行重新签署《抵押合同》, 联合子公司为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与广州东方雨虹之间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前述担保主债权本金合计为人民币20,000万元。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2月 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60亿元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50,000万元,对青岛东方雨虹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60,000万元,对唐山技术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30,000万元,对广州东方雨虹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3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22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前,公司对济南东方雨虹的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均为2025年2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以下简称“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济南东方雨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 10,000万元;公司对虹石新材料的担保余额为11,000万元,均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虹石新材料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 50,000万元;公司对青岛东方雨虹的担保余额为 53,000万元,其中38,000万元为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15,000万元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青岛东方雨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45,000万元;公司对唐山技术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7,000万元,其中42,000万元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5,000万元为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唐山技术公司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25,000万元;公司对广州东方雨虹的担保余额为4,624.23万元,均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因此,广州东方雨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仍为30,000万元。

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对济南东方雨虹的担保金额为7,000万元(其中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4,00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7,000万元;公司对虹石新材料的担保金额为16,000万元(其中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用担保额度为45,000万元;公司对青岛东方雨虹的担保金额为63,000万元(其中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38,000万元,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15,00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35,000万元;公司对唐山技术公司的担保金额为77,000万元(其中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42,000万元,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后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5,000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95,000万元;公司对广州东方雨虹的担保金额为24,624.23万元(其中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议案前已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4,624.23万元,本次担保金额为20,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济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1月8日;
2、注册地址:济南市天桥区桑梓街道办事处裕兴路以西、鑫源大道以北2271-2号;
3、法定代表人:张东岳;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涂装设备制造;防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涂装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持有济南东方雨虹100%的股权,为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济南东方雨虹资产总额447,085,230.88元,负债总额 298,114,734.17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元,流动负债总额297,923,567.58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元,净资产 148,970,496.71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42,749,156.63元,利润总额57,093,748.85元,净利润49,241,799.20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济南东方雨虹资产总额514,845,811.37元,负债总额 347,506,607.20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元,流动负债总额347,315,440.61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元,净资产 167,339,204.17元,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35,675,405.26元,利润总额21,610,244.07元,净利润18,368,707.46元(2025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济南东方雨虹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8级。

8、济南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名称:虹石(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7月23日;
2、注册地址:扬州市仪征市青山镇华电路15号;
3、法定代表人:许奇峰;
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虹石新材料60%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东方雨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虹石新材料4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虹石新材料资产总额744,747,353.16元,负债总额 132,262,907.07 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元,流动负债总额129,736,458.36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元,净资产 612,484,446.09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490,914,057.65元,利润总额8,949,071.25元,净利润20,051,629.47元。

额 332,016,027.87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10,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218,402,807.48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00元,净资产 618,836,297.58元,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62,468,004.77元,利润总额6,351,851.49元,净利润6,351,851.49元(2025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虹石新材料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7级。

8、虹石新材料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名称:青岛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年05月26日;
2、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望城街道办事处友谊路1号;
3、法定代表人:潘武成;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水泥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青岛东方雨虹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青岛东方雨虹资产总额1,311,281,079.18元,负债总额1,167,694,441.48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90,161,726.45元,流动负债总额875,346,248.25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143,586,637.70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131,471,530.83元,利润总额75,323,880.10元,净利润64,565,538.73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青岛东方雨虹资产总额1,437,296,544.98元,负债总额1,284,351,339.72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90,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992,164,872.94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152,945,205.26元,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48,250,358.54元,利润总额10,812,537.11最新的企业信用等级为6级。

8、青岛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公司名称:唐山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成立日期:2013年8月26日;
2、注册地址:唐山市丰南沿海工业区荣盛街18号;
3、法定代表人:于杰;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防腐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不含砂石料);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不含砂石料);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进出口除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技术进出口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唐山技术公司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唐山技术公司资产总额1,212,206,997.99元,负债总额795,037,636.13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80,131,780.82元,流动负债总额523,232,017.22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417,169,361.86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692,285,013.84元,利润总额189,812,075.29元,净利润162,609,174.66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唐山技术公司资产总额1,549,718,070.15元,负债总额1,092,683,437.51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80,131,780.82元,流动负债总额722,618,072.37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457,034,632.64元,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16,241,495.43元,利润总额46,900,318.56元,净利润39,865,270.78元(2025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唐山技术公司8、唐山技术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公司名称:广州东方雨虹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1年2月19日;
2、注册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迎宾大道95号交通局大楼4楼420A室; 3、法定代表人:宫本辉;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办公服务;翻译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摄影扩印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停车场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清远博雨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广州东方雨虹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州东方雨虹资产总额142,939,935.36元,负债总额137,745,061.04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7,679,163.56元,流动负债总额110,065,897.48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5,194,874.32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0.00元,利润总额-2,309,097.58元,净利润-2,309,097.58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广州东方雨虹资产总额157,286,029.40元,负债总额152,644,701.72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1,975,597.77元,流动负债总额110,669,103.95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00元,净资产4,641,327.68元,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0.00元,利润总额-553,546.64元,净利润-553,546.64元(2025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广州东方雨虹暂未评定信用等级。

8、广州东方雨虹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信银行济南分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1、担保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3、担保金额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4、保证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二)公司与苏州银行扬州分行之间的《保证合同》
保证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1、担保方式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债务人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解除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4)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的,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折合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裁判文书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公司与苏州银行扬州分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1、担保方式
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债务人在各单笔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解除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4)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的,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折合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

4、保证范围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裁判文书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公司与北京银行青岛分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1、担保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北京银行青岛分行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3、担保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4、保证范围
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青岛分行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青岛分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五)公司与建行唐山丰南支行之间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甲方):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
1、担保方式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2)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3、担保金额及保证范围
(1)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切费用。(2)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乙方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六)联合子公司与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之间的《抵押合同》
1、抵押人(甲方):联合子公司
2、抵押权人(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3、担保方式
联合子公司以其共同持有的在建工程作为抵押财产提供抵押担保。

4、担保范围及担保金额
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之主债权本金人民币贰亿元整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是为确保下属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济南东方雨虹、虹石新材料、青岛东方雨虹、唐山技术公司及广州东方雨虹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且上述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612,874.95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58%。其中,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07,137.95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35%;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737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3%。

如考虑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680,874.95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31%。其中,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75,137.95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08%;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5,737万元,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3%。

而承担损失等情形。上述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济南分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苏州银行扬州分行之间的《保证合同》;
3、公司与苏州银行扬州分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公司与北京银行青岛分行之间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5、公司与建行唐山丰南支行之间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6、联合子公司与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之间的《抵押合同》;
7、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8、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9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