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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科精密(301499):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06月18日 17:04:00 中财网
原标题:维科精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科精密”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维科精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1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维科精密于 2023年 7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563,71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73,992,481.5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2,708,418.0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1,284,063.4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3年 7月 17日全部到账,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3)第0372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及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截至 2025年 5月 31 日累计已投入金额截至 2025年 5月 31日投资进度
1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 生产线扩建项目30,000.0026,095.1286.98%
2智能制造数字化项目6,500.002,940.7245.24%
3补充流动资金7,000.007,000.00/
合计43,500.0036,035.84/ 
(二)募集资金投资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5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银行账号存款方式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310066674018808889025活期561.42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账户余额为561.42万元,均为活期存款余额。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情况
基于实际情况及秉持审慎原则,公司结合发展战略及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将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年 3月。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项目名称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后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1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2025年 7月2026年 3月
(二)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综合考虑行业发展周期、外部市场环境及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并充分考虑公司成本效益,对该项目涉及的资金投入采取了较为稳健的投资策略,以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质量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判断,将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延期至 2026年 3月。

四、上述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为了有序地配置资源,与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显著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优化资源配置,保持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防范募集资金使用的风险,有序推进募集投资项目的实施。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6月 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6月 1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汽车电子精密零部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延期事项是基于实际建设及未来需求等情况,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做出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延期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外部环境后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哲磊 张 翼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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