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鑫股份(600621):华鑫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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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18日 16:16:0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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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股份:
华鑫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海
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5年6月26日
上海
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序号 | 内容 | 页码 |
一 |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有关规定 | 3 |
二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表决办法说明 | 4 |
三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 5 |
1 | 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 6 |
2 | 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7 |
3 | 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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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有关规定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在股东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正常程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二、股东会设立秘书处,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参加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
与会股东应尊重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在会议上有权发言和提问,要求发言的股东请事先在秘书处填写《股东会发言登记表》。会议秘书处与主持人视会议的具体情况安排股东发言,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六、公司聘请的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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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秘书处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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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表决方法说明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表决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与《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次股东会表决办法。
一、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提案。本次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本次会议所需表决的第一项《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第二项《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会议所需表决的第三项《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本次会议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四、议案的表决投票,由两名股东代表及见证律师参加清点,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由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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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秘书处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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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程
主持人:董事长李军先生
2025年 6月 26日
议题 | 报告人 |
一、审议《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田明 |
二、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田明 |
三、审议《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董事会秘书胡之奎 |
四、公司有关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 |
五、会议表决 | |
六、宣读会议表决结果 | |
七、见证律师宣读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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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家作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住所的议案,请予以审议。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将公司住所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海路1000号,变更为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277号20层。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变更登记为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拟同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住所的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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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25年6月26日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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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家作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请予以审议。
鉴于公司拟变更公司住所,拟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海路1000号,邮政编
码:201206。 |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徐汇区
云锦路277号20层,邮政编码:200232。 |
第二百一十一条 本章程自2025年
6月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公司于2022年3月28日公司2022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同时废止。 | 第二百一十一条 本章程自2025年
6月26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
责解释。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同时
废止。 |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修改章程的备案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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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25年6月26日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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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代表公司董事会向大家作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请予以审议。
2025年6月9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原由七名董事组成,现变更为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正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另一名新增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正奇 男,1973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学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曾任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副总经理,剑腾液晶(上海)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上海阳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上海飞乐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数勉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
刘正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正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相关部门惩戒,亦未受过证券交易所惩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上海
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26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