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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体育(300651):金陵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6月18日 15:57:26 中财网
原标题:金陵体育:关于金陵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公告编号:2025-043 债券代码:123093 债券简称:金陵转债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陵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自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8日,已有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金陵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9.85元/股)的130%(即25.805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预计将有可能触发“金陵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金陵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55号文《关于同意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公开上市2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共250.00万张,发行总金额25,000.00万元,期限6年。

(二)可转债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2.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2月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陵转债”,债券代码“123093”。

(三)可转债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1月25日,即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7月26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7年1月18日)止,即2021年7月26日至2027年1月18日。

(四)可转债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金陵转债”初始转股价格49.29元。

2、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28,746,7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000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1年6月9日,公司实施完成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金陵转债转股价格于2021年6月9日起由原49.29元/股调整为49.1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

3、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28,747,1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99999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年6月9日,公司实施完成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金陵转债转股价格于2022年6月9日起由原49.19元/股调整为49.0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4、2023年4月2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3年 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28,748,5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99987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6月9日,公司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金陵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3年 6月 9日起由原 49.09元/股调整为 48.97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5、2024年4月19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28,748,9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年6月7日,公司实施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金陵转债转股价格于 2024年 6月 7日起由原 48.97元/股调整为 48.8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6、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陵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陵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金陵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金陵转债”转股价格的全部事宜(公告编号:2024-071)。2024年12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金陵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金陵转债转股价格于2024年11月18日起由原48.82元/股调整为20.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向下修正“金陵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7、2025年4月21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128,751,8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人民币(含税)进行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年5月28日,公司实施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根据《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金陵转债转股价格于2025年5月28日起由原20.00元/股调整为19.85/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金陵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票面利率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1年1月19日至2027年1月18日。第一年为0.5%,第二年为0.8%,第三年为1.5%,第四年为3.0%,第五年为3.5%,第六年为4.0%。

金陵转债”本期票面利率3.5%。

三、本次可能触发“金陵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自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8日,已有连续1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不低于“金陵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9.85元/股)的130%(即25.805元/股)。如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预计将有可能触发“金陵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金陵转债”。

四、其他事项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权,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件赎回的相关约定,及时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注意可转债投资风险。

投资者如需了解“金陵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2021年1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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