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002930):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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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17日 20:36:1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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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宏川智慧: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
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063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
宏川转债
广东
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2025年6月10日,广东
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457,489,586股,鉴于目前仍处
于“
宏川转债”转股期及公司股票期权行权期内,截至股权登记
日2025年6月23日,公司总股本存在因“
宏川转债”转股、股
票期权行权继续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已经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为:以公司2025年4月21日总股本457,489,586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
宏川转债,债券代码:128121)转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即每10股
派发现金股利2.00元)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做相应调整。
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反馈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
文件,截至2025年6月10日公司总股本为457,489,586股,较
2025年4月21日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
致;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57,489,5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
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
为2025年6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
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
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证券账户代码 | 证券账户名称 |
1 | 08*****117 | 广东宏川集团有限公司 |
2 | 08*****147 | 东莞市宏川化工供应链有限公司 |
3 | 01*****247 | 林海川 |
4 | 02*****359 | 李小力 |
5 | 02*****881 | 甘毅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16日至股权
登记日2025年6月2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
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
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
宏川转债”转股价格18.76元/股,调整
后“
宏川转债”转股价格18.56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为
2025年6月24日,具体详见《关于“
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根据《2023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以上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中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届时公司将
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广东
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四楼
咨询联系人:卓乃建
咨询电话:0769-88002930
咨询传真:0769-88661939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
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6月 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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