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源电气(002028):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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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17日 18:33:0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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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思源电气: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无董事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月 15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 2025 年6月13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2025-014、2025-016、2025-023)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依据有效的债权文书及相关凭证依法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上述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方式申报债权。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华宁路3399号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申报时间: 2025年6月18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00、13:30-17:00) 3.联系人:
思源电气证券部 王女士
4.联系电话:021-61610958
5.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并于寄出时电话通知公司联系人。
特此公告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