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申股份(00120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06月17日 12:02:06 中财网
原标题:炬申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2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5年6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上午9:15至2025年6月1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丹灶物流中心金泰路1号办公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雷琦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3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3,63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137%(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股份数,下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3,57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7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5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5%。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3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5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5%。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了表决:
提案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6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7%;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855%;反对 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69%;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6%。

本提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2.01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6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弃权 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反对 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69%;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76%。

本提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2.02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6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7%;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855%;反对 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69%;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6%。

本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2.0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62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弃权 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756%;反对 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69%;弃权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本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2.04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6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7%;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855%;反对 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69%;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6%。

本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2.05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6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7%;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855%;反对 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69%;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6%。

本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2.06 《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6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7%;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855%;反对 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69%;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6%。

本提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2.07 《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62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7%;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855%;反对 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69%;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76%。

本提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62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反对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0763%;反对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519%;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18%。

本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2.09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6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214%;反对 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69%;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18%。

本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2.10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总表决情况:
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214%;反对 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69%;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18%。

本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2.11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6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214%;反对 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69%;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18%。

本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3.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6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1,400股(其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214%;反对 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69%;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18%。

本提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4.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6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反对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214%;反对 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069%;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718%。

本提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该项提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提案5.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关于选举雷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83,578,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6%。

5.02.候选人:《关于选举李俊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9.9376%。

5.03.候选人:《关于选举曾勇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83,578,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6%。

5.04.候选人:《关于选举陈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83,578,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5.01.候选人:《关于选举雷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6%。

5.02.候选人:《关于选举李俊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37%。

5.03.候选人:《关于选举曾勇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6%。

5.04.候选人:《关于选举陈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85%。

表决结果:上述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6.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关于选举李萍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83,578,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6%。

6.02.候选人:《关于选举匡同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83,578,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候选人:《关于选举石安琴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83,578,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关于选举李萍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0%。

6.02.候选人:《关于选举匡同春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0%。

6.03.候选人:《关于选举石安琴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60%。

表决结果:上述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赵华阳、李旭东。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炬申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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