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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股份(605288):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06月17日 11:26:22 中财网
原标题:凯迪股份: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288 证券简称:凯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06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52,591,5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74.917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会议由董事长周荣清先生主持,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独立董事徐志成先生、史庆兰女士、鲁良彬女士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陆晓波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周燕琴女士、陶峰先生、财务总监、董事候选人孙煜先生、董事候选人徐建峰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52,577,84099.974012,7600.02429000.0018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52,577,84099.974012,7600.02429000.0018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52,577,42099.973212,7600.02421,3200.0026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4.01选举周荣清先 生担任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52,513,69299.8520 
4.02选举周殊程先 生担任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52,512,97799.8506 
4.03选举周林玉女 士担任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52,524,97299.8735 
4.04选举陆晓波先 生担任公司第52,512,97299.8506 
 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4.05选举孙煜先生 担任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52,512,97399.8506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是否当选
5.01选举徐志成先 生担任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52,515,93099.8563 
5.02选举史庆兰女 士担任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52,515,45099.8553 
5.03选举鲁良彬女 士担任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52,520,72999.8654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77,84 085.071012,76 013.94539000.9837
2《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77,84 085.071012,76 013.94539000.9837
3《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77,42 084.612012,76 013.94531,3201.4427
 办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 事宜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本次会议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第1、2、3项议案。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8人,代表股份91,500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璿、应佳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凯迪股份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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