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为股份(30075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751 证券简称:迈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大兢路8号行政楼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剑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6人,代表股份137,961,5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5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20,885,0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2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7人,代表股份17,076,4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39%。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0人,代表股份2,958,4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6人,代表股份2,953,9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1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279,405,00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1,008,514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78,396,492股。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92,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4%;反对 155,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9%;弃权13,3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9,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848%;反对155,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35%;弃权13,3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18%。 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2.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逐项审议下述议案: 提案2.01 发行证券的种类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92,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4%;反对 155,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9%;弃权13,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9,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814%;反对155,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35%;弃权13,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51%。 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2.02 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92,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4%;反对 155,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9%;弃权13,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9,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814%;反对155,7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35%;弃权13,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51%。 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87,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7%;反对 161,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1%;弃权12,7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4,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090%;反对161,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595%;弃权12,7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15%。 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2.04 债券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93,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2%;反对 155,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4%;弃权12,8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0,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220%;反对155,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32%;弃权12,8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49%。 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2.05 债券利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93,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2%;反对 155,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4%;弃权12,9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0,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186%;反对155,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32%;弃权12,9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82%。 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91,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9%;反对 155,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7%;弃权14,3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8,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577%;反对155,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67%;弃权14,3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56%。 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2.07 转股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93,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4%;反对 154,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2%;弃权12,9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0,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287%;反对154,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30%;弃权12,9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82%。 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9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2%;反对 154,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3%;弃权14,5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9,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713%;反对154,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64%;弃权14,5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3%。 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2.09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85,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6%;反对 155,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4%;弃权20,6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2,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583%;反对155,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32%;弃权20,6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85%。 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2.10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91,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8%;反对 155,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4%;弃权14,9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8,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544%;反对155,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98%;弃权14,9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8%。 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2.11 赎回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92,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2%;反对 154,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3%;弃权14,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9,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746%;反对154,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64%;弃权14,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9%。 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2.12 回售条款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9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2%;反对 154,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3%;弃权14,5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9,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713%;反对154,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64%;弃权14,5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3%。 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2.13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92,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4%;反对 154,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3%;弃权14,2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9,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814%;反对154,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64%;弃权14,2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22%。 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2.14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92,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3%;反对 154,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3%;弃权14,3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9,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780%;反对154,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64%;弃权14,3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56%。 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2.15 向现有股东配售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85,3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3%;反对 161,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3%;弃权14,3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2,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448%;反对161,8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97%;弃权14,3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56%。 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2.16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92,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2%;反对 154,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3%;弃权14,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9,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746%;反对154,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64%;弃权14,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9%。 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2.17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91,6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9%;反对 155,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6%;弃权14,5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8,6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577%;反对155,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99%;弃权14,5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3%。 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2.18 担保事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92,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2%;反对 155,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4%;弃权14,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9,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713%;反对155,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98%;弃权14,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9%。 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2.19 评级事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91,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9%;反对 155,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6%;弃权14,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8,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611%;反对155,3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99%;弃权14,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9%。 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2.20 募集资金存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92,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2%;反对 154,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3%;弃权14,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9,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746%;反对154,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64%;弃权14,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9%。 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2.21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92,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2%;反对 154,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3%;弃权14,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9,1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746%;反对154,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64%;弃权14,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9%。 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3.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91,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4%;反对 154,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3%;弃权15,5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8,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375%;反对154,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64%;弃权15,5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1%。 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 4.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91,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4%;反对 154,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3%;弃权15,5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8,0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375%;反对154,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64%;弃权15,5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61%。 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 5.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92,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3%;反对 154,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3%;弃权14,3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9,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780%;反对154,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64%;弃权14,3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56%。 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92,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3%;反对 154,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3%;弃权14,3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9,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780%;反对154,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64%;弃权14,3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56%。 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7.00 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92,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4%;反对 154,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3%;弃权14,1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9,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848%;反对154,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64%;弃权14,1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88%。 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 8.00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85,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7%;反对 155,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4%;弃权20,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2,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651%;反对155,1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32%;弃权20,4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17%。 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提案 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93,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5%;反对 154,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3%;弃权12,6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0,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355%;反对154,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64%;弃权12,66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81%。 本项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份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提案获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郭凯航律师、赵寻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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