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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合达(301029):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时间:2025年06月16日 00:06:02 中财网
原标题:怡合达: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29 证券简称:怡合达 公告编号:2025-027
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

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 人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东莞红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公司于近日收到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红土”)、东莞红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土投资”)、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红土智能”)(以上四个主体统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的告知函》,获悉信
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3年 2月 1日至 2025年 6月 13日期间,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导致股份被动增加以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份被动稀释等原因,持股比例累计减少 1.56%,截至权益变动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为
6.00%,触及权益变动 1%整数倍,现将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东莞红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066号深创投广 场5201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状元路3号1栋901室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状元路3号1栋901室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 厦A座5层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025年6月13日   
股票简称怡合达股票代码301029 
变动类型 (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增持/减持股数(股)增持/减持比例  
A股0(被动增加)0.02%  
A股0(被动稀释)-0.68%  
A股-5,563,800-0.89%  
合 计-5,563,800-1.56%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被动增加、被动稀释)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36,388,2377.56%38,042,7446.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6,388,2377.56%38,042,7446.0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注: (1)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系按照变动前的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481,557,600股计算得出; (2)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系按照变动后的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634,202,712股计算得出; (3)本次变动后的股数高于变动前股数系公司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4)上述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是? 否□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披露的《关于合计持股5% 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以及于2025年3月14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特定股 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委托人、受 托人名称/姓 名身份本次委 托前持 股比例本次委托  本次委托 后按一致 行动人合 并计算比 例
   价格日期占总股本 比例(%)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 受托人□     
本次委托股份限售数量、未来 18 个月的股份处置安排或承诺的说 明      
协议或者安排的主要内 容,包括委托人、受托 人的权利及义务、期限、 解除条件、其他特殊约 定等。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 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 规定的免于要约购买的 情形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 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 份的承诺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东莞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东莞红土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红土智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5年 6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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