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声电子(838701):员工持股平台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证券代码:838701 证券简称:豪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66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平台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份数量发生变化的,将对上述计划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计划减持比例保持不变。 本次员工持股平台减持计划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通过嘉兴美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 嘉兴美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行减持。 (一) 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bse.cn/)披露了《员工持股平台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5-063)。上述股东拟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 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请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内容”。 嘉兴美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嘉兴美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及股份减持的承诺: 1、自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发行人完成股票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之日或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终止之日期间不转让公司股票,并将于发行人披露相关自愿限售公告当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股票限售。若本企业在上述期间新增股份,本企业将于新增股份当日向发行人和主办券商报告,并承诺在办理完成新增股份限售前不转让新增股份。 2、本企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 3、本企业合伙人担任发行人董监高的,本企业锁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安排,亦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关于董监高的锁定、减持规定。 4、本企业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的,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并按照下列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2)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首次卖出的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3)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4)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但通过北交所和全国股转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公司股份的除外。 5、本企业承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承诺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6、本企业承诺如发生如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一)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因违反北交所业务规则,被北交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三)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大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通过北交所和全国股转系统的竞价或做市交易买入发行人股份,其减持不适用前款规定。 7、本企业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上述12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如果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对于本企业减持行为有任何规定,则本企业承诺相关减持安排将严格遵守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 8、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减持股票获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的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及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减持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 (一)嘉兴美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票告知函》; (二)嘉兴美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票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6月 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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