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福能东方(300173):对外担保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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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6月16日 00:01:0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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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福能东方: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73 证券简称:
福能东方 公告编号:2025-038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预计未来一年内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8,200万元的综合敞口授信额度;同意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在申请银行授信及日常经营需求时提供对外担保,预计未来一年内对外担保总额上限为人民币118,500万元。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二、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
浦发银行”)申请了人民币7,000万元整、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以下简称“本次授信”)。
根据
浦发银行要求,公司本次授信需要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控股集团”)按照其持有公司20.77%的股份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全资子公司东莞市超业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业精密”)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经佛山控股集团董事会审议,同意为公司本次授信按照其持有公司 20.77%的股份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务形成期间不超过一年,为签订担保合同之日起至授信额度期限届满之日止,保证期间为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超业精密对上述担保向佛山控股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经超业精密董事会审议,同意为佛山控股集团提供的1,453.90万元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佛山控股集团承担保证责任之日后另加三年。超业精密董事会的召集程序、出席人数、议事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尚在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范围,因此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3.公司住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2号季华大厦
4.法定代表人:于静
5.公司注册资本:353,766.3648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7912391561
7.公司经营范围:公用事业的投资、建设和运营;高新技术、基础设施、新兴产业、高端服务业等其它项目的投资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 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 | 79,473,867,529.85 | 80,867,016,416.05 |
负债总额 | 51,797,629,912.25 | 52,792,968,014.03 |
所有者权益总计 | 27,676,237,617.60 | 28,074,048,402.02 |
项 目 | 2024年1-12月 | 2025年1-3月 |
营业收入 | 46,641,145,804.39 | 9,269,735,137.60 |
利润总额 | 1,782,385,108.92 | 124,201,406.92 |
净利润 | 1,328,484,710.96 | 6,570,147.89 |
9.经查询,佛山控股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保证人):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反担保保证人):东莞市超业精密设备有限公司
(一)反担保保证金额:1,453.90万元。
(二)反担保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反担保保证范围:为保证人因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而获得的对债务人的全部追偿权,包括:
1. 因债务人违反与贷款银行签订的各类融资业务合同,未履行还款义务,致使保证人依据《保证合同》向贷款银行承担的全部民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应承担的主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贷款银行为了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益而支出的诉讼/仲裁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审计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处置费用、过户费、执行费等。
2. 债务人应当向保证人支付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及其它损失。
3. 保证人为实现追偿权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审计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诉讼/仲裁费、拍卖费等处置费用、执行费等。
4. 保证人代债务人偿还贷款银行的全部款项自保证人付款之日起的利息。
5. 其他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费用。
(四)反担保保证期间:
1. 反担保保证期间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之日后另加三年。
2. 若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各项融资业务合同项下的主债务为分期到期,保证人分期履行保证担保责任的,则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证人履行最后一期保证担保责任之日后另加三年。
五、其他说明
上述反担保事项已经超业精密有权审批机构审议通过,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超业精密的正常经营,且公司融资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上述反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情形,亦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累计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118,500万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56,638.56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0.12%、57.41%。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
(四)东莞市超业精密设备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
(五)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福能东方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6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