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狮桥01 : 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关于“24狮桥01”公司债券的回售提示性公告(第二次)

时间:2025年03月14日 11:10:22 中财网
原标题:24狮桥01 : 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关于“24狮桥01”公司债券的回售提示性公告(第二次)
债券代码:240835.SH 债券简称:24狮桥 01
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关于“24狮桥01”公司债券的回售提示性公告(第二次)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关于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约定,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有权决定在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年末调整后 1年的票面利率。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下调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1年的票面利率,即 2025年 4月 11日至 2026年 4月 10日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2.0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2、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票面利率调整的决定。

4、发行人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5、本次回售申报可撤销。


为保证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4狮桥 01
3、债券代码:240835.SH
4、发行人: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5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2年,附第 1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3.20%。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 2024年 4月 11日至 2026年 4月 10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计息期限的每年 4月 11日(上述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9、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年末调整后 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1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 20个交易日前,在上交所网站专区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公告,并在进入回售登记期之前公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0、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 1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第 1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上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1、投资者回售登记期:2025年 3月 14日至 2025年 3月 18日。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事项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1年(即 2024年 4月 11日至 2025年 4月 10日)票面利率为 3.2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年末,发行人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2.00%,并在存续期的后 1年内(即 2025年 4月 11日至 2026年 4月 10日)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2、回售价格:面值 100元人民币。以一手为一个回售单位,即回售数量必须是一手的整数倍(一手为 10张)。

3、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不可撤销。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

4、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5、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 2025年 3月 14日至 2025年 3月 18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办理撤销回售撤销业务。

6、回售资金兑付日:2025年 4月 11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

7、发行人对本次回售债券不进行转售。

四、回售资金兑付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期回售资金兑付日 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回售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回售资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回售资金。

五、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宏泰东街绿地中心中国锦 30层
联系人:马坤
2、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号博华广场 33层
联系人:曹欣悦
电话:18801316016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188号
联系人:黄晗
电话:021-6860643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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