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宜宾02 (184086): 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2021年第一期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第二期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第三期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全体持有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通证券”或“本公司”)作为 2021年第一期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第二期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第三期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各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的相关要求出具本报告。 为出具本报告,本公司与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进行接洽,对于出具本报告有关的事务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本报告依据本公司对有关情况的调查、发行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进行判断,对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所了解的信息进行披露。 本公司未对各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各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宜宾市翠屏区航天路中段4号莱茵河畔小区阳光半岛独幢商业六1-3层独幢商业6号 法定代表人:梁鹂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在宜宾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进行资本经营和资产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万 元,全部为国有资本,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公司90.00%股权, 四川省财政厅持有公司10.00%股权。截止至2021年末,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跟踪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 6月 28日出具的《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AAA,评价展望为稳定。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预计将在 2022年 6月底前披露。 二、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各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2021年第一期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于2021年8月4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简称“21宜宾发展01”,代码为“2180300.IB”;于2021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简称“21宜宾01”,证券代码为“152981.SH”。2021年第二期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于2021年10月20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简称“21宜宾发展02”,代码为“2180415.IB”;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简称“21宜宾02”,证券代码为“184086.SH”。2021年第三期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于2021年12月28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简称“21宜宾发展02”,代码为“2180415.IB”;于2022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简称“21宜宾03”,证券代码为“184174.SH”。 (二)付息、兑付(如有)情况 21宜宾发展 01/21宜宾 01的付息日为 2022年至 2029年每年的 8月 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如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年至 2026年每年的 8月 3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9年 8月 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如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6年的 8月 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截至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尚未发生付息兑付事宜。 21宜宾发展 02/21宜宾 02的付息日为 2022年至 2029年每年的 10月 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如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年至 2026年每年的 10月 19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9年 10月 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如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6年的 10月 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截至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尚未发生付息兑付事宜。 21宜宾发展 03/21宜宾 03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年至 2029年每年的 12月 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如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年至 2026年每年的 12月 24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本期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9年 12月 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如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6年的 12月 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截至报告出具日,本期债券尚未发生付息兑付事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年末,2021年第一期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为 22.00亿元,已使用 22.00亿元,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截至 2021年末,2021年第二期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为 13.00亿元,已使用 11.27亿元,用于募投项目 11.27亿元,未使用 1.73亿元。 截至 2021年末,2021年第三期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为 10.00亿元,已使用 0.10亿元,实际用于募投项目 0.10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0亿元,未使用 9.90亿元。 (四)2021年度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与本期债券相关的信息均在中国债券信息网、中国货币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021年度披露情况如下: 1、《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名称、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1年 2月 9日) 2、《中诚信国际关于确认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2021年 2月 23日) 3、《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年度第一次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2021年 2月 23日) 4、《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 4月30日) 5、《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及董事发生变动的公告》(2021年 6月 1日) 6、《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年度第二次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2021年 6月 7日) 7、《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0年度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21年 6月 28日) 8、《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度跟踪评级报告》(2021年 6月 28日) 9、《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2021年 6月 28日) 10、《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发生变动的公告》((2021年 11月 29日) 11、《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1年度第三次债权代理事务临时报告》(2021年 12月 2日) 三、发行人偿债能力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 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22】第 0299号)以下所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该审计报告。投资者在阅读以下财务信息时,应当参照发行人 2021年度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其附注。 1、偿债能力财务指标分析
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较为稳健,相关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盈利能力及现金流情况 单位:万元
2021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549,325.23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871,510.84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51.94%,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88,065.74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971,412.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6.5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876,895.80万元,较上年末增加 13,341.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5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1,747,969.00万元,较上年增加 1,843,023.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938.90%,主要系经营活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增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稳定,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白酒销售、贸易、浆粕等销售、化工产品销售等,净利润有所增加,盈利能力较为稳定,现金流未出现较大不利变动。 四、发行人已发行未兑付债券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发行人已发行未兑付的债券或债务融资工具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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